编者按:近日,中央政法委发出《关于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宣传“双百政法英模”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所有政法机关和全体干警学习“双百政法模范”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政治品格,司法为民、护航发展的公仆情怀,遵守法治,维护司法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公正敬业。即日起,最高检新媒体将开设专栏《“双百政法英模”年度巡礼》,持续宣传“双百政法模范”先进事迹,讲述他们的感人故事,激励广大政法干警以模范为榜样,强化使命担当,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努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造新的更大业绩, 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梦把她的职业生涯联系在了一起。
3354《政法双百模范》采访周燕
“回想过去,如果在任何一个节点妥协放弃,就不会有今天的我。”说这话时,荣获“政法双百模范”的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驻第三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周燕发自内心的真诚。
看着周燕的经历,我不禁感慨,为什么周燕在面对人生转折点时,如此坚韧、果断、头脑清醒。对她来说,时间是一种磨炼,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不要等着鞭打自己。
回到1991年,周燕去了一所中专学校学习文秘专业,尽管她在中考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限于当时的社会观念。四年后,周燕以专业第一的成绩毕业,被分配到太原的一家商业企业从事行政工作。
“很快,我通过成人教育拿到了山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大专学历,并作为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参加了党校,拿到了经济管理专业学士学位。”这时,周燕开始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想参加司法考试。“但是我发现我报名不了,司法考试不承认党校的学历。放弃,还是再试一次?为了不让自己后悔几年,2003年,我报名参加了山西大学法学专业的自学考试,并在毕业那年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
2007年1月,山西省法检系统公开招聘公务员,年龄限制在30岁以下。但通过司法考试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这时,周燕已经32岁了。尽管她满足了申请要求,但周燕再次犹豫是否要注册。“当时我已经是单位中层了,发展前景还可以。如果我换工作,就意味着重新开始,我的年龄和学历没有优势。”思来想去,周燕还是无法放弃对法律职业的向往,最终报名参加了检察机关公务员考试。当年12月,周燕进入太原市检察院,从一名商业企业的老兵成为检察系统的新人。
不要等着鞭打自己。周燕知道自己是非专业人士,是个“半路出家”的人。为了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她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逐一了解,业余时间研究法学理论和各种案件判决书。在周燕看来,每一个案件的处理对她来说都是一次磨炼,都是她成长的新起点。
十多年过去了。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周燕受命承办任某等人有组织案。任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0余项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违规减刑提前出狱后,再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
“由于案件影响较大,全国扫黄办、公安部、最高检联合督办。”周燕告诉记者,她深知责任重大
在周燕看来,她的事迹和每一位办案精益求精的检察官是一样的。“对每一个案件都不遗余力,向每一个优秀的检察官看齐,提升自己的检察专业素养。”周燕总是这样问自己。
热情办案,解开心结。
只有把群众关心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最真挚朴实的感情投入检察工作和办案,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认可。周燕对此心知肚明。
回忆起2019年办理的何某某故意杀人案,周燕记忆犹新。案发前,被害人的女儿赵只有母亲和奶奶两个亲人。母亲遇害后,外婆因精神刺激突发疾病去世。庭审中,赵泪流满面。她提到,当她想到母亲的遗体还在殡仪馆,外婆去世了,她要偿还父亲生前拖欠的医药费,而自己却孤身一人,她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周燕感到很不舒服。“当时我就觉得这个案子不能这样结束,必须要有所作为。”庭审结束后,周燕将这一信息反馈给了太原市检察院相关部门。在得知赵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她主动联系赵某,帮助其准备司法救助程序所需材料。最后,赵顺利获得了司法救助。“我们也和太原市殡葬管理中心沟通过,免除赵母亲安葬费用。赵哭着告诉我们,她以为
自己已经被世界抛弃了,没想到能再次感受到有人真正在关心她。”在周艳的讲述中,检察办案的温情流露在言语间。
“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对人格、权益和生命的尊重,才有助于推动法律信仰的形成。”周艳认为,司法的过程可以是温暖的,不意味着不讲原则,要兼顾法理和情理。
以周艳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为例。“自案件被受理后,被害人的父亲就多次提出要求,希望把罪名由故意伤害罪改成故意杀人罪。基于案件事实,经过认真审查,该案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没有问题。”周艳和助理一共接待这位74岁的老父亲四次,每次都在一个小时以上。“他大老远从县里来到太原市,想倾诉,所以我们不忍心打断他。每次我们都先给他倒上一杯热茶,然后耐心摆事实讲道理,老人的态度一次比一次和缓。不久,法院判决后,我们又给他一条一条地讲法院判决的理由,最后老人对我们的工作很肯定,平静地回家了。”
对于周艳来说,办案中除了坚持法理,她始终要求自己,对待当事人,尽量多一些将心比心,多一些尊重和理解,这样就能多获得一份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想一想,其实我们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你对老百姓真诚,老百姓就会感受得到。”周艳说。
追梦源于热爱
今年是周艳进入检察机关工作的第十五个年头。十五年来,周艳共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包括纪某国等人特大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太原市某村暴力强拆致人伤亡案等重大案件。她自言,能够从一个“法律小白”,逐渐成长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培训教育讲师”“山西省杰出政法干警”“山西省优秀公诉人”“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山西省五一巾帼标兵”等,对组织的培养心怀感恩。
采访中,周艳提到,在出庭公诉一起爆炸案时,面对被告人的突然“失忆”,她没有惊慌,而是迅速调整策略,沉着应对,敏锐地抓住鉴定人出庭环节被告人的两处言语破绽,有力揭穿了被告人采用的选择性失忆伎俩。随后,其辩护人在发表辩护意见时明确表示,对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证据和罪名均无异议,只作量刑辩护。最终,法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全部采纳。
在一起起办案过程中,周艳不断积蓄专业能量。她相信,称职的办案检察官不会一蹴而就,只有把每次办案当作对自己的一次磨砺与检验,脚踏实地,方能离心中优秀检察官的梦想越来越近。
交谈中,记者发现,周艳思路清晰,这或许得益于,十五年来,她在努力办案的同时,一直坚持笔耕不辍,注重学习积累,曾先后执笔起草多项工作制度,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二十余篇。2019年,周艳主笔撰写的关于不起诉权的论文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20年,周艳主笔撰写的《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问题研究》论文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
“起草制度、写材料确实很辛苦,也牵扯办案精力,但是文字工作非常有利于拓展专业视角,延伸业务深度,有利于提升业务水平。”周艳告诉记者,接触的检察工作越多,愈发感觉专业理论有待提升的迫切。“2014年,我鼓足勇气,再一次进入考场,通过全国统考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是当年法大刑事司法学院年龄最大的新生。”这一年,周艳39岁。
检察人是追梦人。“我们追逐法治理想,追逐公平正义,追逐更美好的世界。这样的梦并不遥远,唯有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耐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细致做好每一次调研,老百姓才能从我们胸前的检徽上感受到检察官职业的力量。”周艳在她挚爱的检察官这份职业中,源源不断地注入着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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