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放火一案,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有期徒刑六年。
2021年9月20日零时30分,被告人张在房屋南侧阳台上为其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3点左右,电池爆炸,引发火灾。致使住在被告人张楼上的李某某等5人被烧死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楼道、外墙、室内安装装修火灾损失98174元。
通州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安全意识淡薄,无视相关管理规定,在室内为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发生重大火灾,致5人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依法惩处。
6月5日湖北黄冈
易家园车棚
25辆电动自行车爆炸。
6月9日广东深圳
一个电动自行车电池进了屋,引起了火灾。
6月10日湖南长沙
一个公寓着火了,火灾影响了楼上的住户。
怀疑是家里电动车充电引起的
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一旦爆炸燃烧,蔓延速度非常快,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
2020年2月,广东东莞
2020年4月,上海黄浦
2021年5月,安徽合肥
2021年5月江苏南通
2021年5月深圳罗湖
2021年5月,四川成都
2021年6月,浙江杭州
2021年7月,广东佛山
一定要记住
电动自行车
没有楼上,没有门,没有家。
禁止非法收费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北京青年报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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