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大学城周边涉及校外教育培训的各类维权案件高发,虚假承诺“保”的多。一旦发生纠纷,培训机构以各种借口搪塞,实在没办法就跑了。
《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将校外培训机构分为许可类和普通类。持证民办培训机构的举办者需要先取得办学许可证,然后根据机构的属性在相应的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
如何让新规生效,仍需要监管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尤其是那些故意曲解新规以逃避整改的培训机构,更应明确界定。一旦发现有学生上当受骗,就要重点查处,地狱赔付。
站在上海松江大学城文慧路的十字路口,王林很困惑。她没想到,自己花了近两万元报名雅思培训的机构,竟然关门“跑路”。一直负责联系的助教也把她的微信删了。如何维权?王林还没有决定。
王琳是松江大学城的一名大三学生,和她一样被这个机构“坑”过的同学不少。他们建立了一个微信群,群里有42名学生拖欠课时,涉及金额68万余元,人均欠款17620元。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中小学生校外基础教育培训行业出现诸多乱象,令受害者和家长叫苦不迭。003010记者近日对上海松江大学城周边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调查,发现高等教育和成人职业培训机构也存在诸多乱象,如虚开“保底”空头支票、无证办学等。
如果“全额退款”无法“保证”维权,那就难了。
王林的培训机构名字叫“ES易说国际英语”,位于松江大学城文慧路。她交了17800元一年半的课程,对方答应附上三个月的培训计划。她还承诺保持雅思6.5分,如果不及格,可以继续上课。
去年受疫情影响,王林待在家里,没去上课。但是当她回到学校的时候,发现这个培训机构已经没有了,变成了一家川菜馆。
近日,记者来到这家培训机构所在地咨询相关事宜,被川菜馆老板告知“易说国际英语”已于去年3月停业,他于去年9月关店。
想维权却找不到人,王林很无奈。事实上,像林这样被培训机构“保底”的学员不在少数。
上海某高校学生华为了出国学习珠宝设计,与欧美国际教育机构签订了校外教育培训协议,并支付了15万元的相关费用。对方承诺不接受全额退款。但维欧国际以松江校区学生太少为由,没有派老师到松江授课,以至于卢无法出作品集,最终甚至错过了留学申请。
记者了解到,在VIO国际还有很多人被侵权。他们有的只能妥协维权,有的向监管部门投诉但效果不佳,有的还要去法院起诉。家长指责VIO国际没有办学资质,利用“全额退款”这种全包保障条款来“包围”学生。
在松江大学城,记者走访了12家校外培训机构,涉及雅思培训、研究生教育、职称考试、出国培训、公务员考试等多个领域。“保底”“全额退款”是这些校外培训机构的常用说辞。当记者要求培训机构出示“但全额退款”的记录或凭据时,这些机构有的对他照顾有加,有的拿出付款票据作为退款票据搪塞,有的坚称没有退款。
课后培训中心
这是不久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诉案件。检察机关查明,培训机构主办人周某虚构有能力担保多名学员通过会计中级职称考试的事实,骗取共计18.5万元,数额巨大。周被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本案定罪的关键在于,周客观上没有办学资质,也没有相应的师资力量提供培训服务;主观上他用收到的钱偿还了个人债务和公司费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承办检察官赵林林告诉记者,此前他们没有办理过任何涉及校外教育培训的刑事案件,因为很难认定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故意骗取受害人钱财的行为,导致一些签订了“担保”协议但未能缴纳学费的当事人却“跑路”,无法通过刑法维权。
据赵林林介绍,目前涉及校外教育培训的纠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像孙女士这样的案件纠纷,可以明确判定为刑事诈骗;二是一开始不是以骗取消费者钱财为目的,后来以各种理由“跑路”,属于刑事-民事交叉案件;第三,如果没有办学资质,但客观上主观上明确没有故意欺诈的故意,则属于民事纠纷。
相对而言,积极维权的孙女士是幸运的,但更多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虽然王林和其他40多名同学成立了维权小组,也找了监管部门维权,但维权效果并不好。监管部门只组织了一次线下调解,无果而终;其他几个同学起诉到法院,后来通过庭前调解解决了纠纷。但由于双方签署了保密协议,他们获得了多少赔偿不得而知。
近一年来,陆的母亲一直在与维欧国际交涉,要求维欧国际履行“全额退款”的协议,但维欧国际总是找各种借口不愿意履行协议。陆的母亲说,她要去法院起诉他们。
对于学生维权难的问题,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主管公益诉讼的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刚表示,松江大学城周边涉及校外教育培训的各类维权案件高发,虚假承诺“担保”的情况较多。一旦发生纠纷,培训机构以各种借口搪塞,实在没办法就跑了。这种现象已经成为民生之痛。检察机关正在探索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规范行业治理,把握清楚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和消费警示,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
整顿市场。
诡辩逃责须警惕 源头根治重监管
在记者走访的12家校外培训机构中,没有一家机构将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悬挂或张贴于显眼处。
“我们这类培训机构不用办学许可证,根据规定可以合并到营业执照上。”在一家名为“求贤公考”的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这样回答记者关于是否具有办学许可证的问题。随后,对方通过微信发来一份营业执照,声称成人非学历培训不需要办学许可证。
记者追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还应当提交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方又改口称:“我们不是民办学校。我们属于一般类培训机构,不需要办学许可证。”
接着她发给记者一张截图:一般类培训,是指实施文化艺术辅导、体育辅导、科技指导、语言能力辅导、非学历文化知识辅导、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的机构。
对方出示的正是今年年初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校外培训机构被划分为许可类和一般类。许可类民办培训机构举办者需要先取得办学许可证,然后根据机构属性到相应的登记机关申请法人登记。其中,面向中小学生实施文化学科培训机构和语言培训的机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许可机关为区教育部门;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许可机关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而设立一般类民办培训机构,只需要向相应民政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法人登记。
然而,记者了解到,“求贤公考”以公务员考试培训为主业,2018年开班招生,一直未取得办学资质,其到底是否属于一般类民办培训机构尚需有关部门界定。
记者调查发现,和“求贤公考”工作人员一样曲解《实施办法》的行为,在其他校外培训机构也时有发生,他们要么把自己定性为咨询机构,挂羊头卖狗肉;要么把自己强行拉入一般类民办培训机构,声称不需办理办学许可证。
受访专家认为,《实施办法》的实施给下一步整顿校外培训市场奠定了法治基础,但如何让新规落地见效,尚需监管职能部门共同努力,特别是对于那些故意曲解新规逃避整顿的培训机构,要作出明确界定。一旦发现有欺骗学员的情况,就要重点调查、严惩不贷。
专家建议,校外培训整顿重在把所有机构纳入监管,而不是只监管那些已经取得资质的机构。鼓励他们合法竞争,提高培训质量,降低培训成本。对于那些利用学生想要快速取得成绩、提高学习效率的心理而大包大揽畸形交易的机构,则要予以严厉打击,从源头上根治乱象。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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