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梁燕燕实习生谢楚茹开发商宣传配套程度的时候,你信不信?近年来,很多人都在为支持学校新建楼房的维权而烦恼,教育部门也不断发出警告。3月24日,黄浦区教育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房产教育宣传的温馨提示。
公告中有三个提示:
一、黄浦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开学、招生等与教育相关的政策和信息,以政府或教育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房地产开发商或其销售人员对项目及项目周边学校、幼儿园等配套公共教育资源的一切宣传和承诺,均属于开发商或销售人员的单方行为。
第三,请理性选择获取信息的正规渠道,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和虚假信息。
三个小技巧可以总结为:以官方公布的学校相关政策和涉及房产的信息为准。开发商或销售的一切宣传和承诺都是单方面行为,与教育局无关。不要相信盲从。
事实上,广州已经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开发商的学位公示做了相关规定。2021年,广州市教育局在官网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的意见》,由广州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对各类违规宣传学历学位房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监督范围主要包括:
无中生有的宣传。实际上,商品房项目中没有名校或者市、区教育部门没有在商品房项目中明确相应的学校,但开发企业在广告中使用“XXX学校入驻”、“XXX学校在旁边”、“XXX学校入学”等模糊用语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
夸大事实的宣传。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由市或区教育部门、开发企业与大型教育集团先签订合作协议,或开发企业与教育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开发企业在宣传中夸大或偷换概念。
信息不全的宣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学位安排等招生政策进行选择性或误导性宣传,导致部分消费者子女因不符合招生政策无法入学。
告知不公开。部分商品房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未按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要求移交,导致购房人子女就近入学问题难以解决,但开发企业未提前告知业主;或者部分项目配套教育设施招生政策发生变化,但项目公示未作相应调整,或者销售地块信息公示不到位,未充分详细公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及地块位置。
如何实施监管?主要有三点。
一是依法依规惩处违法行为。根据《广州市虚假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相关规定,配套教育设施广告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二是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加强对房地产领域守信行为的倡导和褒奖,依法惩处和约束房地产领域失信行为,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受到行政处罚、不履行承诺、信用状况不良的主体,将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采取限制土地出让等惩戒措施。
三是加强综合治理。强化行业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区政府的属地主体责任。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和签订出让合同时,明确告知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顺序和移交要求,并严格控制规划审批,为公民查询规划信息提供便捷、畅通的渠道;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住宅区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当核实配套教育设施的建设进度;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次预售前,市、区教育部门应提前明确配套教育设施的办学性质、启动计划和招生政策,畅通市民查询和咨询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启动和招生政策的渠道;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住建、教育、规划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等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
在保障机制方面,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加强对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的群众投诉的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件进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共治新格局。
其次,引导教育舆论。教育部门要积极发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方式解读政策。加强教育宣传,主动公开教育配套信息,积极引导教育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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