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重楼天赐校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苏州大学
学校地址:天赐庄校区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十字街1号;独墅湖校区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位于苏州市相城区薛稷路8号;未来校区位于苏州市吴江区。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211工程”和“2011计划”的高校、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三条证书颁发: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条件者,授予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苏州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测量、综合评价和选拔。
林冰图书馆独墅湖校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苏州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的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的重大事项,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指导。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宜。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本科招生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天赐庄校区东五门
第三章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录取原则第八条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原则,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省、按专业确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该校预留计划不超过该校今年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1%,主要用于调剂全国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从高分到低分严格推迟录取。
第十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将大类作为一个专业填报。按专业类别招生的新生,无论招生时是什么专业,都参加专业分流
m;\\\” data-track=\\\”32\\\”>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报考我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其中,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需经国家体育总局公示无异议。
6.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2.根据各省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经省级招委批准后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4.符合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招生,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5.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中,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当考生按同分排序规则比较后分数仍相同时,作为安排专业的参考。
6.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⑴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⑵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⑶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
⑷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选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⑸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
7.体育教育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9.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调整方案执行。
10.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对口援疆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未来校区学术交流中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高考成绩优异且录取在有关专业的考生,入学后有机会选拔进入敬文书院、唐文治书院、巴斯德英才班学习。
第十四条 录取在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考生,安排至未来校区就读。未来校区地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核心区域,围绕“面向未来、面向国际、面向产业”的办学定位,开设社会急需的高精尖专业,培养新工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其他新生,结合所属学院、书院的办学地址等实际情况,分别安排至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就读。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1.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财务处网站、本科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苏州大学新生报到手册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未来校区住宿费如有变化,按学校报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立体保障机制,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赋能个人发展,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录取规则、招生专业介绍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suda.edu.cn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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