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位制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意见》,明确普通本科和高职本科的学士学位证书在就业、考研、公考中具有同等效力。
《意见》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安排,坚持专业本科和普通本科两类、各具特色、质量一致,将专业本科纳入现有学士学位工作体系,按学科授予学士学位。学士学位证书格式相同,但要在学士学位授权和学位授予标准方面强化职业教育特色,突出专业能力和素养,完善专业本科授予学士学位质量保障体系,促进专业本科高质量发展。
103010明确了专业本科学位授权与授予的政策依据和工作范围,对审批权限、申请基本条件、授予方式、基本程序、授予标准、授予类型、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等提出了要求。实施方面,普通本科和高职本科均按照《意见》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进行授权、授予、管理和质量监督;从证书效用上来说,两者价值相当,在就业、考研、公考中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要求,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地区专业本科学位授予单位的统筹指导和质量监管;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学士学位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证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不断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能力和水平。
评论如下:
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管理和质量监督按《学士学位授权和授予管理办法》 《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执行。
二、申报本科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职业学校。具有本科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可以授予本科职业教育学士学位。
3.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本科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的审批。应及时修订学士学位授权的考试办法,突出本科职业教育的教育特色,明确本科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的相关要求。
四是省级学位委员会制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的基本条件。条件应遵循职业教育的办学规律,包括办学定位、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和管理制度等。申报基本条件不得低于教育部颁布的本科职业学校和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
5.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按学科授予。教育部在公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时,应当明确专业所属的学科类别。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代码、学科类别发生变化时,省级学位委员会应相应调整授权。
六、本科层次专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自行制定学位授予程序。主要程序是:审查是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标准,符合标准的列入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由学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学校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上通过的决议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应作出
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建立学士学位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省级学位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统筹指导和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北京日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下载应用市场“晨视频”客户端。欢迎新闻线索,一经采纳,有偿提供。微信关注:xxcbwx,24小时举报热线0731-85571188。
自考资料网:建议开通永久VIP超级会员更划算,除特殊资源外,全站所有资源永久免费下载
1. 本站所有网课课程资料来源于用户上传和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站长!
2. 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助力考生上岸!
3. 如果你想分享自己的经验或案例,可在后台编辑,经审核后发布在“自考资料网”,有下载币奖励哦!
4. 本站提供的课程资源,可能含有水印,介意者请勿下载!
5. 如有链接无法下载、失效或广告,请联系管理员处理(在线客服)!
6. 本站资源售价只是赞助,收取费用仅维持本站的日常运营所需!
7. 星光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