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大学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编办发〔2020〕6号)、《宁夏大学备案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宁大党政发〔2020〕55号)等文件精神,为补充学校师资力量,现就宁夏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档案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4)符合《2022年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不予受理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的;
3.开除公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被发现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记入诚信档案尚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训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进行定向培训的;
7.普通高校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
8.特岗教师;
9.军人;
10.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备案)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以下的;
11.本地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详见《2022年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年度招聘公告在宁夏公开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网(http://gcc fw . hrss . NX . gov.cn/nxgccrc/)、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宁夏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nxu.edu.cn)、宁夏大学微信官方账号、青塔微信官方账号发布。
(一)报名和资格预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宁夏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zp.nxu.edu.cn/)。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至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9:00至17336000。申请人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注册。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在18:00年4月22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证书、证明等)的电子复印件。)岗位所要求的。如所填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面试前评审,评审对象是进入面试的候选人。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对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或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书。202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含);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含);
3.定向培养学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本次招聘的书面证明;
4.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宁夏大学2022年备案人员公开招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学校各留存一份。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等信息均通过宁夏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应聘者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共180分钟。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考查从事高等教育所需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考试考查应聘者应聘岗位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因资格审查等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职业责任感、应变能力、团队意识、举止仪表和知识素养等;音体美还应考查专业技能。
(五)考察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档案材料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为准,确定拟体检人员。
应聘者到我校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后,在宁夏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学校为审定通过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署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备案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待遇按照《宁夏大学备案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咨询与监督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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