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程婷
最近,报纸上一篇题为《教师招聘歧视非全日制学历?鄂尔多斯致歉:组织者不了解通知》的报道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看到相关报道时,2019年毕业于北师大的全日制研究生王轩特别有感触。
王轩回忆,由于学制为两年,2018年下半年,北师大心理学院部分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已经开始找工作。“当时很多同学反映,很多企事业单位在求职过程中只招全日制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面很窄。”王选说,为此,北师大心理学院还发了一个《关于北京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性质的说明》,解释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全日制专业研究生是一样的。
但据王选介绍,2018年以后毕业的北师大心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求职时还是会遇到因为“不全”而被区别对待的情况。
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招聘单位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中不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但这种情况仍需进一步改善。
李云,北京某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目前正在关注招聘信息。她说,“比较委屈的是,我们系统严格地培养了有专业技能的专业硕士,但最后因为‘兼职’,被挡在了招聘的第一道坎,在需要专业技能的岗位招聘中得不到认可。”
近日,报纸上的一项调查发现,仍有不少招聘单位明确只招全日制研究生。有些地方的人才引进计划,如优惠落户、人才补贴、就业岗位等,只对全日制研究生开放。
“对学术歧视几乎没有问责,是长期以来这种歧视的根本原因。”对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在接受论文采访时指出,消除学历歧视必须两手抓,一方面要重视教育的质量保证,保证不同教育形式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一致;注重公平就业,保护就业权益,对用人单位查实的歧视行为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前世”
在2016年9月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首次准确定义了“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词: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录取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大学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全日制学习的人员。
与之相对应的,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录取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大学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上述通知明确,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的研究生,在培养方式上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017年,教育部还对“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规定执行”中的“原规定”进行了解释。关于在职研究生,提到了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2000年以来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工作由全招办组织联考发展
2016年,教育部发文明确,从2017年起,将行政管理硕士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003010还明确,从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分配招生计划,考试招生实行同等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
这说明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双证研究生的范畴,和以前的纪实研究生是不一样的。它与全日制研究生的主要区别在于它的学习方式是非全日制的。
两会前后两个研究生的不同求职情况
但是在实际求职中,很多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情况和全日制研究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016年,我们招收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2017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毕业生。我能明显感觉到2016届研究生就业形势比2017届好。”李云告诉该报,他所在专业的2016届毕业生中,很多人现在都在高校工作,其中一部分是教学岗位;但在2017届毕业生中,绝大多数都因为在一级招聘时“兼职”而被拒。整体就业情况明显不如2016届。
中国教育在线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提到,“虽然国家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但目前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就业市场上仍然面临差别待遇。”
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2020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要求招聘单位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
然而,李云并不觉得她的求职情况有明显改善。
“很多时候,当我第一次在网上看到一个招聘信息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是合格的。点进去的时候发现我要求的学历是全日制。”李云给报纸发了一些这样的招聘信息
中有些是招聘高校教师、辅导员等的,也有些是地方政府人才引进计划中提供的一些职位,但无一例外都要求学历须为全日制。
“有人一听‘非全’就觉得很水,怀疑是不是边工作边去买了个文凭,但我们学校真的对我们是跟全日制研究生一样很严格地进行培养的。”李韵有些委屈地说道,求职时,明明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却因学历为“非全日制”被卡,而同类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则更容易得到认可,这让人很难受。
澎湃新闻在采访中也发现,也有非全日制研究生自认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可能确实跟全日制研究生存在一定差距。
“我觉得非全日制的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花的时间和心思可能比全日制研究生要少些,而导师给予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指导可能也相较少于全日制研究生。”苏州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苏铭对澎湃新闻说道。
但苏铭认为,即便如此,招聘单位也不应该在招聘的前置环节就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求职设置障碍,至少应该给非全日制研究生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收缩
2017年3月,《中国教育报》曾报道称:政策推出后,2017年研究生报名人数大幅增加,江苏、北京、辽宁等地的增幅均超过20%。对于此项旨在整体推进研究生招生培养体系规范化、高质量的改革,70%的考生表示“支持”。
换句话说,《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发布可能一度带动了部分地方的研究生招生。
然而,拉长时间线来看,近几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整体已呈缩减趋势。
《2020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中称:生源不足是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统考以来招生单位面临的普遍问题。近三年,大部分院校未完成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计划,部分专业存在无人报考、无人上线、考生不愿调剂到非全等问题。从今年部分高校公布数据看,生源短缺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上述报告显示,2020年各大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增加,非全日制却呈现缩减趋势。其中如,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数较2019年减少了1000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数为3400人,2020年较2017年缩招1600人,仅计划招生1800人。
报告还称,中国教育在线调查显示,六成左右考生不愿意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27%左右的考生愿意把非全日制作为备选项。而对于不愿意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原因,超过七成的考生担心毕业后非全日制文凭不被就业单位认可。
如何破解“同等法律地位”难获同等机会问题?
同属“统招双证”、拥有同等法律地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处境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别?
“一些招聘单位并不了解存在非全日制却是统招统分、且双证齐全研究生,在招聘过程中,我们一提到非全日制就会被质疑含金量。另外,一些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用人单位会更多参考人社部的政策,但据有些招聘单位称,‘人社部没有发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有同等法律地位这类文件’。”李韵说。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教育部官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落款显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属于发文的五部门之一。
但从近日有关鄂尔多斯教师招聘“歧视非全日制学历”的话题讨论中可以看出,仍有不少人、包括一些全日制研究生,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存在偏见、误解。“虽然不应该歧视,可是要是完全没有区别的话,我读全日制干嘛?”“因为大家都知道非全日制的成人专科和本科太水。”“非全有多水自己不知道?”这类评论在网上获得了大量的点赞。
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被质疑“很水”的问题,据中国新闻周刊2019年报道,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的周光礼认为,“从学习投入度来看,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加之,生源质量非全日制也比不上全日制。”
报道还称,从生源上来看,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分数总体上要低于全日制研究生。再加上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人占大多数,使得一部分人考不上全日制,从而调剂到了非全日制。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杨颖秀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以她的了解,如果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前就有工作、有工作经验,一般不存在就业被歧视或找工作难的问题。
“国内部分学校、专业招收非在职人员读非全日制硕士,主要是为了解决生源问题。实际上,非全日制硕士都属于专硕,从本科应届生中招专业硕士是不合适的,也未与国际社会接轨,国际上基本都是在职人员读专业硕士。”杨颖秀指出,在一些高校,本科应届生被招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后,其培养方式、就业去向等与学硕的区别并不明显,培养质量也难保证。
澎湃新闻还注意到,2019年教育部印发了《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该规定中提到,“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如果面向在职人员招生且实行培养之后定向就业,那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就不存在就业问题。”对此,熊丙奇分析指出,这种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可规避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时遭歧视的问题。
杨颖秀认为,从国家层面来说,从在职人员中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发展趋势。她以教育领域举例说,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的学位、学历层次在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占比还较低。从在职人员中招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政策有利于在职教师通过读研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就眼下讨论正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被歧视”问题,杨颖秀和熊丙奇都认为,用人单位应按政策规定,给予均等机会。
熊丙奇还指出,对学历歧视几乎没有问责,是这类歧视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消除学历歧视,必须一手抓教育质量保证,确保不同教育形式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一致;一手抓公平就业,就业权益保护,对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歧视行为,必须纠正并问责。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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