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转考!
近日,5个省份公布了受理时间。
符合条件的考生
适时申请。
一个
福建:免试
一、网上免试时间和操作流程
1.网考免试时间: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
2.网上免试操作流程: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3354、自考3354、数字服务大厅网上免试系统申请免试。网上免试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试审核结果”并妥善保存。
二、课程免修时间及操作流程
1.课程免试网上预申请时间:上半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下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2.课程免试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2月15日、3月1日——3,下半年8月15日至9月1日。
3.免试课程操作流程: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自考3354和数字服务大厅,进入福建省自考管理系统下的免试课程系统进行免试课程预申请;并在现场确认期间,向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免试材料。
三。豁免条款
公共政治课免试
1.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板块的公共政治课程;
2.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国家承认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部分的公共政治课程;
3.在高等学校学习过公共政治课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名公共政治课。
公共基础课免考。
根据以下条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以免修数学课程。
1.数学专业、理工科专业及以上毕业生,不修数学全部课程,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上过高等数学课程并经考试合格的非理工科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管理类)、线性代数;
3.学过高等数学课程并经考试合格的理工科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和高等数学;
4.上过高等数学课并经考试合格的非理工科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
免除英语课程
1.英语专业及以上各类毕业生可免修英语课程。
2.各专业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试英语;
3.各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并经考核合格,可免考英语、英语。
免试计算机课程
1.计算机专业及以上毕业生免修计算机课程;
2.经学习并考核合格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修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名的计算机课程。
免试物理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习过《物理学》或《普通物理学》或《大学物理》,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于物理考试;
2.物理专业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试物理。
免大学语文考试
1.汉语言、新闻、文秘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试大学语文;
2.上过大学语文课并经考试合格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修大学语文。
免于专业考试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专科或本科第二专业的,可免修与原专业相同课程名称和代码的课程。
2.各类院校的毕业生与巴赫
5.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非学历证书者,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详情请参阅「非学历证书豁免课程一览表」。
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业成绩相当于高等学校全日制教学时间18学时。
已办理免试手续的课程,如考生已转新专业,且新专业计划中未设置已同意免试的课程,则不予免试。
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毕业生、辍学生、辍学生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免试课程数不得超过专业考试计划总课程数的三分之二,否则不得申请毕业。
2
辽宁:免试
第一,豁免处理时间
1.考生网上报名和报考免试时间:2019年8月26日9:00-9月1日17: 00。
2.现场确认及提交免试材料时间:2019年9月2日-9月11日
3.登录方式: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第二,免责条款
三
江苏:转学考试
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到外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办理试卷转移手续。
一.处理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2019年8月15日9:00至2019年8月21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
第二,
转入办理
1.办理程序
省教育考试院于2019年9月20日前公布2019年下半年外省转入的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信息。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转入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作退回原转出地处理。
2.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25日。
4
湖北:转考
2019年下半年湖北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8月21日正式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一、办理时间
1.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办理,时间不限;
2.外省转入:2019年9月2日—10月31日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11月5日;
3.转至外省:2019年8月21日—9月3日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4日—9月5日。
其中,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期间仅面向各地考试机构自考办,省际间转考的考生根据系统中提示的单位地址以及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
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转考地点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基地2号楼103室。武汉市内可乘坐811、573、802、543、777路公交车在友谊大道航海学院站下车。
5
河北:转考
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于7月16日正式启动运行。按照有关要求,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七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
一、丢失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补办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
二、丢失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补办自学考试毕业生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三、开具自学考试“考生成绩证明”;
四、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
五、开具《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六、自学考试学历认定;
七、自学考试转入、转出手续。
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主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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