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公务员招录,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积极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深化改革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第一,更加突出政治标准
2018年1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本次招录将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招录考察规定,充分发挥招录考察在公务员招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招录注重政治效果,彰显政治价值。招录机关将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学习和应聘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对于一时无法进行有效检验的,检验结论顺延。对于不符合政治标准的,如投机倒把、不诚信等,我们将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各级党政机关选人用人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为了突出选人用人的准确性,部分招聘岗位首次进行了考察。
二是更加突出基层工作导向。
按照中央科学精准选人用人的要求,今年以来,我省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心基层干部、加强优待安置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基层用人导向,突出了解农村、热爱农村、热爱农民的政策导向,加强基层人才发现、发现和选拔,全面深化面向地方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改革。据统计,全省面向优秀村和城市社区党委书记、长期乡镇工作人员、退休大学生等共招录基层公务员845名。
三是更加注重专业评价。
本着公平公正、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今年我省招聘工作坚持为广大报考人员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社会各领域招聘岗位各类资格条件和管理政策的协调统一, 并将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无缝对接,确保岗位条件适度、简洁、易懂、清晰,高校毕业生能够正确理解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同时,立足于从源头上加强公务员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报考人员职业化评价方式。在继续实施公共科目分类笔试的基础上,积极引入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更优质、更高效的专业人才评价方式,加强对报考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测试。我省将对186名招聘岗位人选进行专业测评。
四是更加注重诚信考试建设。
2017年,我省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查处了多起虚假报名、雷同试卷等违规违纪行为。今年,我省将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公务员考试中的各种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开展雷同答案甄别工作,绝不让作弊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是公务员的重要政治素质之一。希望广大考生勇于抵制
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除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外,招录机关还将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往年省直机关和直属单位招录公务员报名情况来看,每年都有个别因填报信息不全或不符合某一职位资格条件而失去报考公务员的机会。为保护报考人员的个人隐私,招录机关在报名期间不能直接获取报考人员的联系方式。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能够在报名期间尽快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相应的招聘岗位。如果资格初审不合格,9:00年3月22日至16336000年3月25日,仍有机会补充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日期后,您将无法修改您的个人信息或更改到其他职位。此外,在遇到与专业要求等岗位条件相关的问题时,应聘者应主动加强与招聘机构的沟通,避免个人损失。
201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
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如下。
边肖已经为你准备好了要点。
先来看看你最关心的是什么?
各招聘机构的招聘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
2018山东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职位一览表
2018年山东省直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招录职位表。
2018山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位表
本次招聘的专业要求主要参照现行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包括:《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16年补充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17年补充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增设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的通知》。考生在报名前应及时查阅相关目录,核实所属大类。
为满足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拟录用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和相当职级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面向社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3360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报考省公安厅直属、省森林公安局直属单位、监狱、戒毒机构和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派出的司法警察职位
,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人员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医疗技术、心理矫正等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
报考“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报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山东户籍或生源,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录职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要求。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名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以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或相应职位。
二、报名程序
职位查询
咨询招录职位要求和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请报名人员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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