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新生实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登记
1.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按《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执行。需要为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可在报名时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职责,按照报名条件和《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管理规定》、《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特别是对特殊类型招生,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和复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或者向社会提供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考生个人信息和工作内容。严禁非法传播和销售。
3.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强报名、考试、志愿、录取等重要环节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报名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高考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4.思想政治品德测评按照《报名办法》的有关要求,由县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评议材料进行测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并记入考生体检表。
二、身体健康检查
5.所有报考院校的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被高校录取。
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体检由县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妥善有序安排。考生对体检相关项目有疑问的,可在体检医院申请复检。江西省人民医院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终审医院,负责对有争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决。参加高考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军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军检。有关要求和安排将另行通知。
报考公安司法类院校的考生需参加省级公安司法部门组织的体检和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高校可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提出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解释和说明,有
6月8日9:00转11:30文科/理科综合;1:00转17336000外语。如有外语听力考试,应安排在外语笔试开始前。
6月9日上午,9:00转11:00技术。
我省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理科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订购的全国试卷。技术课题由我省提出。
单科本科考试科目为: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工科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
本科和高职考试科目为: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和技术;工科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技术。
单科高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文理科满分300分,工科满分200分。
同时报名艺术、体育的考生,在报名所在县单独安排考场。
8.三所学校的考生参加我省单独命题的三所学校的联考。三本入学考试与普通考生国家文化考试同时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日9:00至11336030语文;5:00转17336000数学。6月8日9:00转11:00电脑;5:00转17336000英语。
考试的科目是语文、数学、英语和计算机。每科满分150分,四科总分600分。
9.文化统考各科试卷均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选择题试卷和非选择题试卷都在同一张答题卡上答题,答题区以外、草稿纸上、试卷上书写的答案无效。选择题用2B铅笔填写所选答案选项,非选择题用0.5mm中性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用文具由考生自行购买。
买配置,为满足网上评卷的答题要求,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
10.文化统考的组织实施按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进行。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各市、县应加大投入、加强保障,确保试卷保密、外语听力播放设备、标准化考场等设施设备建设、运行和维护。考点须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高招委、省教育厅批准。考生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有关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制度”、“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各考区要建立健全“监考员信息库”制度,切实抓好监考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一支人员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考务管理队伍。要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考场的功能和作用,严格规范考务管理,有效屏蔽无线电作弊信号。统一实行设区市范围内的县之间交叉监考;统一由省派各考区巡考员,各设区市相应选派各考点巡考员;统一对入场考生进行金属探测仪检测;统一对入场考生采用人脸或指纹识别身份;统一在考场配置静音时钟;统一开考前由校园广播宣读考场规则及考试要求;统一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离场的收卷模式;统一在考场完成答题卡清点、密封;统一回放审查考场视频监控录像。
11.兼报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12.兼报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所有项目全部实行电子计时、测距。凡体育专业考试未达相应层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相应层次体育类专业录取。全省统一划定体育类本科、专科专业合格线。
13.报考日语语种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14.高职单招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四、评卷
15.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评卷点进行。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加强对评卷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评卷教师的选聘,由评卷点高校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在有关高校、中学推荐入选“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管理系统”的人员中择优遴选。各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学要在评卷教师推荐和教师获聘参评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统考的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五、考试成绩通知及复核
16.考试成绩通知。考生可于6月23日通过“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江教在线网” 、“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江教在线”微信公众号、“江教在线”APP查询本人分数。
17.成绩复核。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到报考地的县招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成绩复核申请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18.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六、考生档案
19.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建立,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由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或委托报名点保管。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高校报到,考生不得擅自启封、拆阅。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结束后分批将录取名单分发给考生所在县招办。县招考办应主动联系、督促已录取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手续。当年未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县招生考试机构应于10月底前退回考生报名点。县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做好档案的交接记录。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考生高考纸质档案应具备如下材料:
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往届生毕业证复印件;
考生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享受优惠的考生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材料:①享受优惠加分考生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②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招生报考资格审核表。
考生享受加分优惠的情况按规定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七、招生章程
20.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1.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学费,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按时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省教育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省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
22.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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