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财经5月25日电(彭静茹)“房子不是我的,但我可以住进去。”这种情况不是异想天开,也不是强盗逻辑。
比如现实生活中,可能是这样的:夫妻双方都曾经离过婚,现在已经组成了新的家庭。丈夫患病或者死亡的,现有财产可以由原子女继承。如何保护妻子的生存权?
中新社记者刘摄
这时候就可以给老婆设定居住权了。“她对房子没有所有权,但享有居住权,仍然可以无条件住在这里。”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给出了解决方案。
开始在许多地方进行居住权登记。
目前已出台多份文件开放居住权登记,为上述“清官难断的家务事”给出了解决方案。
据21日“康巴什发布”消息,鄂尔多斯不动产登记中心近日发布通知。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鄂尔多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21年5月17日起,依法对东胜区、康巴什地区进行居住权登记。
5月10日,石家庄不动产登记中心签发首张居住登记证,居住登记系统正式落地石家庄。
据悉,成都、济南、武汉、长沙、杭州等城市已经启动居住权登记工作。
居住权不仅限于解决“家务”,还有更广泛的应用场景。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房屋的产权属于特定群体。比如上海的一些老房子,环境和地段都非常好,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宏伟对中新财经表示,加快各地房屋使用权的流转政策,可以避免空置房屋资源的浪费,同时也符合满足居住和去金融化的属性。
“我不能住在我买的房子里。我该怎么办?”
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持有人在权利有效期间享有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即使房屋产权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这让很多网友担心房产交易会被坑。
“《民法典》不限制出售已登记居住权的房屋,确实可能会影响购房者的入住。但在房屋交易前,应当进行居住权登记确认,并将在交易规则中执行。”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郭仁说。
图片:北京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杜燕
一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杨先生告诉中新财经,在没有规定居住权之前,民间就有类似的约定,一般以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担保。有些购房者只是想让孩子上学,并没有住房需求。这种情况下,业主回租给买方,房屋产权属于买方。实际上,房屋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还是属于业主的。
“但合同约定回租或交房期限长达3-5年的,在市场上只占30%左右,期限不足1%。”杨老师说。
养老企业:便宜的房子买不到,亏损的买不到,不能忽悠人。
居住权登记对大多数购房者来说是个烫手山芋,对企业来说可能也是个烫手山芋。
闻仲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签订居住权合同的对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因为不用担心老人无力支付养老费用,这种模式下会增加更多的养老企业。
“这种以房养老的模式,就是老人生前一直住在一个房子里。如果老人不在了,机构会收回房子。在此期间,机构会定期给老人一定的资金收益,也就是说老人要靠房子的资产来满足自己的晚年生活。从房子的最终收益来看,是机构所有和处置,与老人无关。”宋宏伟解释说,“此外,房子wi
张介绍,居住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在古罗马共和国的最后几年,没有夫权的婚姻和奴隶制的情况日益增多。父母去世,那些没有继承权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就成了问题。此时丈夫或户主将部分家庭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居住权遗赠给妻子或被解放的奴隶,让他们有所寄托,有所安全感。
\”因此,罗马法中的居住权具有扶弱益善的功能.\”张表示,从我国《民法典》第368条可以看出,居住权的设立以自由设立为原则,有偿设立除外。
“有居住权的住所原则上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张对说道。(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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