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有一段时间纹身很酷,
但这伤害了我一生。
一段时间以来,
这个看似小众的纹身,
导致一些未成年人跟风,
带来了不良影响。
为加强未成年人纹身管理,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6月6日,
国务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
加强未成年人纹身管理。
提出一系列工作举措。
其中,
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
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
网站截图
未成年人纹身有害。
据新华社6月3日报道,有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反映,因为纹身,上学、就业受阻,纹身难以去除,去除过程痛苦且易留下疤痕。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纹身虽然与犯罪没有直接关系,但确实给未成年人带来不良影响。未成年人纹身,对身体造成创伤,不可逆,难以恢复;容易被别人拒绝,造成心理创伤;以后应聘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时也会受到限制。
不要给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
国家是清楚的。
6月6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指出,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纹身可能带来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纹身。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纹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允许未成年人纹身。
《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纹身。提供纹身服务的专业纹身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美容美发机构、社会组织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难以确定是否未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003010明确,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卫生部门不得批准医疗保健机构为未成年人开展文身服务;对于之前有纹身且愿意“去除纹身”的未成年人,应提供规范的医疗美容服务。
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应当在从事纹身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未成年人除外”。
商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督促美容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不得批准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纹身服务。
《办法》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共青团组织、妇联等部门要履行部门职责,支持和配合开展未成年人纹身管理工作;宣传、网信、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纹身危害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各级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应统筹规划、协调、监督和指导。
《办法》提出,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发布、播放、张贴、散发诱导未成年人纹身、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广告;不得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散发文身商业广告。书籍、报纸、电子出版物等。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纹身的内容。
《办法》要求,任何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发现其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可以向民政、商务、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和处置。
003010明确,纹身服务提供者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他市场主体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为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应当依法查处
003010强调,加强未成年人文身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互联网、政府和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加强统一部署,强化源头防控,落实部门责任,促进社会协同,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文身管理工作的落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综合:央视新闻、新华社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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