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号文件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考试条例》,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政策的主要渠道,是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校概况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宁夏唯一一所专门培养幼儿教师的公办高校,是推动宁夏幼儿教育发展的主力军。学校在45年的办学历史中,办学基础扎实,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被誉为“宁夏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始终坚持全心全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增强学前教育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毕业生遍布全区,供不应求。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
1.学校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4498
3.宁夏代码:6478
4.学校类型:公立全日制师范学院。
5.办学层次:大专
6.毕业证书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毕业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8.外语专业培训要求:考生语言不限。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英语专业和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教学均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谨慎申请。
9.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
10.邮政编码:750001
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校学生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职业介绍
学前教育专业代码:670102K
该专业是自治区骨干专业,也是自治区高水平建设专业。培养具备现代幼儿教育基本理论素养和教育技能,能够从事幼儿园教研工作的教师。可以在早教机构,各种幼教康复机构;电视和图书出版部门从事儿童教育、科研、康复、宣传和培训工作。
早教专业代码:670101K
本专业开设幼儿卫生与保健、幼儿心理学、教育理论基础、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管理学、家庭教育与指导、幼儿游戏与玩具等核心课程。培养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扎实的早教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在早教机构、幼儿园、托儿所、社区、家庭教育咨询机构等部门从事婴幼儿保育和教育、家庭教育咨询与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初等教育专业代码:670103K
本专业开设公共课,语文,数学,科学等。从而培养良好的师德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教学技能和从事初等教育的能力;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力的小学语文、数学、科学教师。
英语教育专业代码:670106K
本专业培养英语语音标准,听说读写能力良好,掌握儿童教育基本理论和教学技能,能够胜任儿童英语教学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译技能,并能从事英语教学
该专业是学校顺应学前教育发展而设置的特色专业。设有小科学实验、小制作、科学探究与实验、科技活动设计与组织、教育学、心理学等核心课程。毕业生可以在小学、幼儿园教科学活动;能够在科协、科技教育场馆和社区科普站开展与科技教育相关的传播和普及工作。
音乐教育专业代码:670112K
本专业培养具有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声乐、钢琴、舞蹈等综合艺术特长,能从事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管理的应用型、技术型、复合型学前艺术人才。
艺术教育专业代码:670113K
本专业培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美术绘画技能,在儿童美术方面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的美术教育学前艺术人才。
第二章招生专业和录取
一、招生计划、计划分配、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我校近几年生源计划的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分省、分专业确定我校的招生计划、计划分布、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报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详见我网站发布的《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高考》。
二、申请条件
第七条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申请条件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要求,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相应要求。
物理状态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2.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疾,无心脏病,无传染病,眼睛无残疾,无色弱色盲。
三。录取原则
第9条承认政策
1.学校认可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经教育部批准制定的加分或减分优惠政策,
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2. 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3. 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综合考试科目成绩。
第十条 投档录取
1. 学校严格按照各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 学校按照各生源省份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 普通类专业录取:对投档到学校的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分别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理工类为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为文综、语文、数学、外语。
4. 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总分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文化课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合格线,学校以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如相同时按艺术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再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三章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 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1. 奖、助学金:根据学校和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奖励。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600元/学年。根据国家规定,对贫困家庭学生设助学金。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相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学校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二条 本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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