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教育考试院公布《上海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详情如下:
一、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符合本市2021年高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可申请参加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具体要求是: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同等学力的高中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1.考生为与《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同住且成绩达到标准分,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的子女。同时,必须是本市高中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积分未达到标准分数线的在生子女,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
3.考生父母一方或双方现为上海市常住户口,考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必须是在本市参加中考并具有完整本市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0年已纳入高考报名数据库的往届毕业生。
4.列入有关部门锁定名单的眉山、大屯、陆矿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必须在本市参加中考,并在本市高中毕业。
根据市教委文件,不能在本市参加高考的报考人员、今年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退学的学者、2021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
二、注册程序
在线注册
1.时间:9月5日至7日,每天9:00-16336000。
2.操作过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市招聘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下同)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修改信息。
资格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并已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9月23日9:00-16336000到区考试机构办理信息确认手续,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并签订承诺书。
大学相关程序
1.信息咨询
考生可以通过各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办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2.步行,免费入场。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获得市教委主办或联合举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拔尖人才三等奖或技能竞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并获得县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称号的中职在职毕业生), 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高职院校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的,均可获得相关院校专业保障资格。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考试结束后,招生学院于9月18日在官网公布。获得保送资格的考生可填报相应保送批次专业志愿,填报后录取,录取后统一公示。
一些高校的招生章程明确规定了exem的条件
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填报免试批次志愿,一个志愿一个,填报后录取。如果考生放弃志愿免试,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其他类型考生只能填报普通批次志愿,最多28个平行志愿。
下载入场券
报考普通批次志愿的考生可于9月30日15:00起登录指定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信息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
本次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采用“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形式。文化素质没有单独考试。各考生直接分配的分数和依据见下表。
职业技能考试由各招生院校共同提出并实施。未取得保送资格的考生必须在10月10日参加本次考试。具体要求见下表:
四。准许进入
行程安排
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分为三类: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下岗职工、农民工、优质农民等。在录取过程中,所有类别都是按类别投档录取。
文件的承认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的招生工作由各扩招院校独立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将于10月13日结束,考生可于10月14日至20日登录官网查询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公示无误后,由录取院校通过EMS发放录取通知书。
被录取后,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档案保管处领取纸质档案,并将
本人的纸质档案送交录取院校。
五、体检
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布。
新生入学后,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组织体检。对于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按各招生院校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纪律要求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为本年度重要招生任务,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领导牵头的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指导本校招生办公室制定并具体落实各项招生规定和政策,全过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
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若录取考生已具备高等院校非全日制在读学籍,须在10月30日前自行办理完原学籍退学手续,否则无法进行学籍注册。
附1: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2: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院校名单
附3: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地址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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