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批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区将开展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时间
1.初审:5月10日-14日。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此期间到各市教育考试中心及所属助学单位申请毕业,逾期不予处理;
2.回顾:6月1日至30日。各市教育考试院、助学机构上报的通过初审的毕业生信息,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
二。工作场所
1.初审:考生所在城市的教育考点和学生委托单位。
2.点评:宁夏教育考试院。
三。工作要求
1.对于这个毕业证,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本着培养人、服务考生的教育理念,高度重视毕业审批工作。
自考考生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第六章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一)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
Complete要求的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环节。
Xi,并取得合格成绩;
(3)取得的学分符合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5]课程免修和课程更换符合要求;
【6】报考自考本专业毕业的考生,
具有学历的高等教育机构或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专毕业证书;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资格预审电子登记表办理毕业证书。
3.毕业证书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代办。
4.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核对考生信息,按要求梳理毕业生材料,剔除不符合专业计划要求的,杜绝虚假数据上报。因数据审核不严,出现虚假数据等行为的,视情节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5.毕业审批期间,各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办公室防疫措施到位,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6.为减少现场收集,数据报告和检查应实行预约制。初审后,根据毕业生人数等情况,我院安排各单位上报数据和材料。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毕业生数据经我院审核后,须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届时,请各单位到我院领取毕业证,并及时发给考生。
8.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成功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毕业生信息。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考生因验证信息错误导致毕业证电子注册信息错误所导致的就业或其他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9.毕业证和学籍档案只有一张纸质复印件。如有遗失,原件不予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联系信息
=\\\”margin: 0px 0px 0px;\\\”>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王冰 0951-5559167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
第二部分: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考生自我防护意识,承担对社会的防疫责任,特制定考生健康应试须知,内容如下:
一、考前准备
1. 考前14天起,所有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认真阅读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健康应试须知,下载附件并填写《宁夏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2. 下载准考证前,认真阅读《健康应试承诺书》并进行确认。
3. 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宁夏防疫政策和要求,下载并填写《宁夏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
4. 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入场检查
1. 须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宁夏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未携带上述证件或不能出具《宁夏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不得进入考点。考生报考几科次须填写几份“体温记录卡”,每科考试进入考场时,须将一份填写完整的“体温记录卡”交给监考老师。
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三、应试要求
1. 入场时必须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低风险考区考生,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口罩;中、高风险考区考生和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2. 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 考试结束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附件:《宁夏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
附件:
第三部分:关于公布宁夏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的通知
现将我区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理工类:40分;
文史类:100分;
医学类:200分。
上述录取资格分数线为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高职院校毕业生参加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不再享受照顾政策。
录取时依据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在录取资格分数线上,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1年5月7日
4· 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院校分专业计划
附件:
[1] 2021年分类考试中职类升应用型本科计划.pdf
[2] 2021年分类考试中职类升高职计划.pdf
[3] 宁夏2021年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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