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法学四十年梁教授访谈录

师范大学法学四十年梁教授访谈录

简介:梁,男,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高等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市人大常委会、市检察院、市高院咨询专家。

采访人:石晓峰

被采访人:梁教授

萧瑜写的

面试时间:2020年6月30日

在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40周年之前,我非常荣幸地拜访了我们的老院长梁先生。梁先生是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发展的见证者、建设者和引领者。他和蔼可亲,热情洋溢地谈论着法律的发展。通过和梁老师的交谈,很多萦绕在心头的好奇和疑问都一一化解了。由此可以梳理出我校法学专业创立、发展、壮大的脉络。我们也感受到梁先生等老一辈学者的辛勤耕耘,欣赏他崇尚法治、知行合一、锐意进取、积极进取的优良风范。

难忘的法学专业初创期

晓峰:梁老师您好,我们法学院即将迎来40周年校庆。周年,你是法学院建立和发展的重要见证者。今天先说说我们学校是怎么设立法学专业的?

梁老师:好的,谢谢你来面试我。我们法学院40周年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节日。我们从“六里台”起步,在“甘肃路”独立,发展到“新校区”。可以说,40年来,我们与国家的改革开放齐头并进,我们的国家经历了经济、政治、法律、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改革,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法治走向法治。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再到大众教育方向,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以校庆为契机,梳理我校法学专业的发展历程,总结成绩与不足,是很有意义的。希望我们的谈话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由于我们过去没有重视这些资料的积累,尤其是前20年的积累,如有错误,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1980年,时任天津市市长的胡启立同志提出“依法治市”的思想,要求有条件的市属高校开设法学专业,为天津发展培养法律人才。时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院长的李继志老师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机会。陈佳宾书记、陈文卫主任和教务处的徐大同老师都积极响应。天津师范大学当时的校领导决定在原政教系设立法学专业,将政法系改为政法系。在今天看来相对简单,但在当时却非常困难。毕竟40年前,中国改革开放刚刚起步,各项事业都在等待发展。当时全国政法系很少,更别说师范大学了。据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建介绍,文革期间,中国所有的法律系都被废除了,只有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和湖北大学三个法律系还在坚持。1978年,除上述三个法律系外,人民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恢复招生。1979年,北京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也恢复招生。1984年,全国有37所恢复和新建的法学院。从以上情况来看,天津师范大学的领导是很有远见的,值得称赞的

大家一定听说过徐大同先生,他是我们法律专业的创始人。徐老师曾在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工作,是一名优秀的教授。1978年调入天津师范大学,为我校法学专业的创建做出了巨大努力。学校做出设立法学专业的决定后,我们当年就开始招收本科生了。当务之急是老师如何解决?徐老师凭借其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先后为80级、81级的学生聘请了、佟柔、曾、李泽培、范明新、林荣年、甘继华、陶、范崇义、谷安良等北京多所高校的知名法学教师。同时,徐老师和当时的政法系领导决定用三种办法解决我们的师资问题:一是把文革前毕业,因历史原因改干其他事务的优秀法律人才重新带回来,如人民大学毕业的曹康、刘维贤,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斌,潮阳大学毕业的,湖北大学毕业的张等。二是把我们学校的优秀学生留下来,送出去,等他们学成回来教书。从政治、宗教专业中选了7名学生,送到人民大学等高校。我就是其中之一,其他的还有贾邦俊、袁宝仁、韩志红、糖人、杨。从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中选出了六名学生,他们分别是李钊、陈晖、孙国民、李群、阮大强和张凤台。第三,人才的引进。学院成立前,先后从其他高校引进了尹相兵、孙娟、王晶、彭秉金、胡兰玲、朱培智、尉健行、李康宁、汪秀英、丁鹏。

晓峰:那你在人民大学是怎么学习生活的?

梁老师:1981年,学校派我、贾邦俊、袁宝仁到人民大学学习法律。当时我们在万泉庄租了一间民房,在人民大学附近。我记得政法司的书记陈佳宾用卡车把炉子、烟囱、床、桌椅从天津运到北京。我们自己安装,买煤,买电,生火,烧水,打扫房间,还要走很远的路去人大食堂吃饭。幸运的是,有自行车。那时,生活很艰苦,但每个人都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努力学习,以便成为一名好老师。我们被分配到人民大学法律系79级,在那里和同学们一起上课,讨论,考试,参加课外活动。可以说,我们是全天候的,渴望学习。除了在人民大学读书,我们还去了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逃课”。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没有徐老师的帮助下走上法律之路的。回到学校,我第一次试探他的耐心。我的第一本书《中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通论》就是他作序的。我当院长的时候,所有和学院发展有关的重要事务,我都让他帮我把关。我非常感谢徐老师对我的帮助。除了对事业的忠诚和执着,徐老师还有两点是我特别佩服的。一个是老师的教,不仅教怎么学,还教怎么做人。

这为我们执教树立了榜样;另一个是他家墙上悬挂着一个“从头越”的牌匾,90年来老人家一直以“从头越”自勉,持续努力,可谓我们人生的楷模。

在深切缅怀徐先生的同时,我还特别要说曹康、从希斌、刘维贤、王力生、张安蓉、于广智、贾邦俊、李旭和尹向冰等老师在法学专业创办过程中也做了大量工作,对他们的辛勤付出我们必须铭记。

为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奠定良好基础

晓凤:您能讲讲建院前20年我们的法学专业是如何发展的吗?

梁老师:我校法学专业创办40年来,始终把法律人才培养作为我们的首要工作,坚持“育人为本”、“以本为本”的原则,并且强调“立德树人”,已成为我们的一个特点和优势。

建院前20年,主要从事基础性法律人才的培养,根据办学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全日制法学本科、专科,也就是通过全国高考取得入学资格的。从1980年起至今我校每年招收一届本科生,在2001年前,每届学生一个班,人数20-60人,生源基本来自天津;1988、1993、1994、1995和1996年曾招收过法律专科生,每届学生一个班,人数30-80人。第二类是非全日制法学本科、专科,也就是在职人员通过全市入学资格考试来校学习的,通常称其为“法律夜大”。1985年我校取得开设法律专科班的资格,我们曾与市司法局合办法律夜大学取得成功;1989年我校取得开设法律本科的资格,我们曾与市高级法院联合举办“专升本班”取得成功。第三类是非全日制助学性质的法律教育,这种办学形式下学生入学没有统一考试,进校后我校安排教学,但不完全由我校考试和颁发学历证书。比如,从90年代起,我校作为全市高自考法学专科的主考校,每年举办高自考法学专科助考班,我校老师授课,学生通过高自考办主持的考试后,由我校与高自考办共同颁发专科学历证书。再如,法学硕士学位课程进修班,我校老师授课,学生课程考试合格后由我校颁发结业证书,待他们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共课程考试而且论文答辩合格时,由我校颁发法学硕士学位证书,对此我们曾与市检察院有过很好的合作。还有我们很多老师为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学员考前辅导等。当时天津法律院系较少,本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的众多精英曾在我们这里学习、深造,这也是天津师大法学院与天津公检法司渊源深厚的原因之一。

当时法学专业的工作从领导层面讲开始是徐先生负责,徐先生担任政法系主任后,曹康老师任政法系副主任主管法学专业工作,1994年曹老师卸任后由我接替。在此我很想向大家介绍一下曹康老师,曹老师主要讲授民法课程,在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研究上有一定建树,曹老师在编制培养方案、组织课堂教学、安排实习和论文指导及其答辩,联系社会办学等方面为我们作了大量工作。建院前20年我们的老师不多,教学任务却非常繁重,很多人都是一人上几门课,人人几乎都超负荷运转,除了上课,还有论文指导和专业实习,非常辛苦,大家完全凭着一种信念在工作。老师们秉承“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按照“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要求,结合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组织教学,不断进行教学内容和方式的改革,千方百计上好每一堂课。从希斌、刘维贤、王力生、张安蓉、李笃才、贾邦俊、李旭、尹向冰、韩志红、张靖、陈卉、李昭、阮大强、张逢太、彭炳金、朱沛智和杨金颖等老师的授课获得了学生们的广泛好评。我们在基础性法律人才培养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学院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除了教学活动外,还有几件事让人记忆犹新,一个是从法学专业创办时我们就重视实践教学,于广智老师领衔成立了物证技术实验室,曹康老师领衔成立了事达律师事务所,这些平台的搭建对学生运用法律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很有帮助。另一个是2000年法学专业集中优势力量,由韩志红教授领衔申报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授权点获得成功,这是我校法学学科第一个硕士点。再一个是法律专业开始进行国际交流,李家祥任系主任时,我和贾邦俊等老师的论文在蒙特利尔大学法学刊物上发表。王秀阁任系主任时,韩国法学界代表曾来校访问,随后贾邦俊、韩志红和李旭老师前往韩国尚智大学法学院考察。李旭老师曾前往韩国首尔大学深造,是法学专业第一个走出国门攻读法律的老师。2000年我校政法系改为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改为法律系,那年我们举行了法学专业创办20周年的纪念活动,当时我请来了高铭暄先生在六里台校区阶梯教室为学生作报告。当晚我们在六里台校区礼堂举行欢庆晚宴,众多校友返回母校齐聚一堂,共庆我校法学专业创办20周年。

专业与学科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晓凤:我们法学院是在什么情况下成立的,您有哪些印象?

梁老师:我们的法学专业在国内应该说开办的较早,却发展缓慢,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体制的局限。20年来法学专业隶属于政法系并一直由政行或者政教专业的领导主政,尽管各位领导都给予我们很多帮助,但按照法学专业自身规律发展仍然十分困难。应该看到持续这种状况与国家对法治工作的需求不相适应,1999年全国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以修正案的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另外与学校的发展定位也不适应,我校2002年提出“建设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奋斗目标,这意味着将由师范型转向综合性,由教学型转向研究型,在这种背景之下,经我们强烈呼吁,时任天津师大党委书记魏振勃和校长靳润成及其他领导果断做出决定,在天津师范大学设立法学院,并要求将其办成天津市法律人才培养中心、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这一重大决定让所有“天师法学人”都感到欢欣鼓舞。记得学校五月发文,我们立即开始忙碌,既忙着分家搬家,又忙着甘肃路校区法学院的装修,更忙着未来发展的规划,如同建一个新家非常辛苦,张满柱、陈卓昭、罗家兴和裴巧玲等老师为此立下了汗马功劳。2003年8月26日,时任校党委书记李家祥和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张满柱在师大甘肃路校区一起为法学院揭牌,我们讨论通过了法学院2004-2006年发展规划,随后确定了“重德、明法、博学、躬行”的院训,确定了院徽,由此新中国成立后本市高校中第一个独立法学院诞生。

晓凤:您从2003年起主持法学院工作到2015年离开领导岗位,我们知道十多年来您工作十分辛苦,几乎把全部精力奉献给我们的法学院,您是怎么考虑的?

梁老师:法学院人才济济,比我能干的人很多,既然老师们和领导选择了我,那我就要不负众望,把这份责任担当起来。再有我们国家要厉行法治也必须发展法学教育,通过培养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来完成这一使命,这项工作干好了很有意义。当时我给自己立下三条规矩:第一,竭尽全力做好工作;第二,一切为了学生和老师的发展;第三,处事公平公正,绝不“以权谋私”。

晓凤:与前20年相比,建院后我们在人才培养上有哪些变化?

梁老师:教学上的直接变化就是办学规模扩大了,层次提高了。十多年来,在全日制法学本科方面,每年招生人数增为90-135人,班次也增加到2-3个,生源由本市拓展至全国。特别需要说一下我们积极吸纳本校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来法学院辅修法律,每年招收80-100人左右,经考试合格者颁发法学本科毕业证书,形成事实上的“双学位”,很受学生欢迎。在非全日制法学本科方面,我们在“法律夜大”继续招收法律“专升本”学生,作为高自考法学本科主考校负责全市高自考学生的管理,每年春秋两次组织论文答辩,学生约350-450名。我们与公安局警察职业学校合作开办高自考法律专业“专升本”班取得成功。除办学规模扩大外,更为突出的变化是办学层次提升了。我们确定学院办学的起点改为本科层次,取消了所有法律专科的办学形式。自2002年起陆续在法学6个二级学科项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起从在职人员中招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年50-75名;自2009年起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年招收60名左右,并且招生人数逐步增多,我们开始实现从基础性法律人才培养向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的转变。

晓凤:我们高兴地看到兴文楼二楼矗立着一个展牌,建院10多年来,法学院领导班子带领师生奋力拼搏,在专业与学科建设上取得了一份亮丽的成绩单:2003年,获批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6年,获批民商法学和法律史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7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2009年,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物证技术实验室获批中央与地方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共建项目,获批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主考单位资格;2010年,获批天津市高等院校品牌专业建设单位;2011年,获批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获批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2012年,我校与市第一中级法院共建的实践教学基地,被教育部批准为大学生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获批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14年,我校与市第二中级法院共建的实践教学基地,被市教委批准为天津市高校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2015年,获批天津市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当时学院为什么突出抓专业与学科建设,有哪些基本思路和做法?

梁老师:学院工作千头万绪,但专业与学科建设是“龙头”,学院领导班子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法学专业与学科发展的规律,结合我校我院实际情况进行“顶层设计”,并采取各种措施将其付诸实施,我们的主要做法有五个方面:

一是“入主流”。我们身在天津师大,当然热爱这里的一切,但不能局限于这里,不能按师范教育的模式办法学教育,法学教育有其独特的规律,我们必须研究法治中国对法治人才培养的要求,研究党和国家对法治人才培养的政策,研究国内外优秀法学院的办学动向,我们选择了国内16个比较好的地方院校作为参照,比、学、赶、超。

二是“强质量”。质量是学院的生命,必须狠抓教学、科研以及管理质量的提升。在教学上,以课程建设带动专业建设,《民法学》被评为市级精品课程,《法理学》等4门课称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举办了“优秀课堂教学系列观摩”和“考核制度改革研讨会”等活动。制定了教师教学规范并设立督导制度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在科研上,我们开辟“法学讲坛”,创办《天津滨海法学》年刊,成立市法学会经济法和民法学两个分会,以及地方政府法治等3个研究中心,还为学生开办了“法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在这些平台的基础上,我们以科研项目带动学科发展,通过科研奖励和专著资助等办法促进科研质量提升,建院前我们“重教学,轻科研”的状况有了很大改观。

三是“创特色”。全国现有630多个法律院系,法学专业出现了盲目扩张的问题,曾数度被列为就业“红牌”预警专业,我们要想生存和发展除了提高质量,必须凝练办学特色。我们已形成的共识是:一要注重区域法治,立足天津,面向京津冀,努力使专业发展与区域发展同频共振。二要注重法律实施,引导师生关注法律实施中的现实问题,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发现、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2006年学院在全校率先颁行《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若干意见》;我们设立了“法律实务讲坛”,邀请实际工作者为学生传授应用法律的技能技巧;聘请了40多名实践导师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建立了校内与校外优势互补的29个实践教学基地;编写了4套以培养学生应用法律能力为重点的教学指导用书。这些工作带来良好的结果,我们的模拟法庭使用良好,除学生在此模拟审判外,市高院翟红等多位法官曾在此正式开庭。我们的物证技术实验室有价值约700多万元的设备,内设4个实验分室,可为学生提供10余个实验项目,记得我陪北大苏力院长来校考察时他讲全国有物证技术实验室的院校不过三分之一。我们的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师生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文书和代理案件”等法律服务,按照“一体两翼”模式进一步发展,并与法律诊所课程结合,人民日报等媒体对此予以肯定,法律援助中心团支部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四是“抓队伍”。要想建成一流的学院,必须要有一流的人才。建院时我们仅有专任教师17名,且学历偏低,只有彭炳金老师1名博士。10多年来,我们花大气力引进了一批优秀人才来校,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的困难。同时我们在教学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支持老师们前往著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师资力量大为提升。

五是“建机制”,我们搞法律的,讲了那么多年民主与法治,必须以身作则,把学院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10多年来,我们通过集体讨论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2010年12月我们将2003-2010年制定的40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以《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规章制度》为题在院内印发,可以说建院10年后,学院在教学与科研、学生教育、公共资源使用以及资金管理等基本方面已做到有章可循,比如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奖酬金发放办法等规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前面讲了不少成绩,当然我们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最终失利,未能在我校优势学科之下设立法学博士培养方向,让我们的青年才俊成为博导,给我留下永远的遗憾。

助推中国地方政府法治发展

晓凤:我们知道您“一身二任”,既是院长,又是行政法学专业教师,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您作为教师的感受?

梁老师:院长是暂时的,学习与研究行政法将是终身的。我在师大40年来,除了中间时段兼任领导职务外,一直在第一线担任教学工作,应该说我最感兴趣的工作是教学。说来也巧,上中学后留校任教,在和平区教育局和团委工作了一段时间,上大学后又留校任教,我与教师确有不解之缘,其实“得天下英才而育之”是非常幸福的!83级校友毕业30年返校,学校让我代表全校老师跟校友们讲几句话,我说大家回到母校往往要说谢谢老师们,其实我很想说谢谢同学们,因为没有学生就没有老师,另外学生们使我们感到年轻,再有老师在课堂讨论、论文答辩等学生交流中可能碰撞出新的火花,促使老师的思考更全面、深入,尤其大家毕业后我们听到你们进步的喜讯非常高兴。这么多年来,我始终与学生们感情很深,尽心尽力地上好每一节课,修改好每一篇论文,指导他们考研或者帮助他们就业,我愿意帮助学生做我能做的一切。

我的专业方向主要是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1985年我参加了司法部委托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行政法学师资培训班,被行政法学界称为“黄埔一期”学员,师从应松年老师,后来又到北大做访问学者,师从姜明安和罗豪才老师。35年来我一直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主要开设两类课程:一是本科生的行政法学;二是硕士生的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我和我的同事们为国家培养了一批优秀的行政法治人才,范懿、曹阳等同学曾荣获应松年奖学金。我认为,老师不仅要使自己成为法学家,还要成为法学教育家,不仅要研究传授的法律知识,还要研究传授法律知识的技能技巧。传统教学以老师为中心,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地位。现代教学以学生为主体,老师则处于引导和辅助的地位,这给老师提出新任务,老师应该是课堂的组织者,要通过老师的组织把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由此老师在课前,必须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培养方案以及这门课程的要求进行课程设计,比如哪些内容由学生课外自习,哪些内容通过课堂教学完成;在课堂教学中哪些内容作为重点,哪些内容一般处理;对于重点内容,哪些需要从理论教学上升华,哪些需要从实践教学上展开等。

晓凤:听说咱们本科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是学校的精品课?您是如何给本科生讲这门课的?

梁老师:作为法学院的教师,在教学中自然应当带头落实法学院的办学定位,经与我们专业的老师们商量后,我们对本科教学做了两项改革。一个是将教材由原来姜明安老师主编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就是北大和高教出版社出版的那部红色封面的书,改为马怀德和张树义老师主编由法大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我以为这是实事求是,教材必须适应教学对象,原有教材的内容过于繁复,不适合我们学生的状况,盲目“追高”容易适得其反;另一个是我们老师和研究生共同编写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进阶》的教学指导用书,与上述教材配套使用,这本书通过法理梳理、法律导引、辨法析理、案例分析、纵深探讨和拓展阅读等环节的训练,培养学生运用行政法律分析和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内容上,我的体会是因为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因此必须先为学生描述出行政法的理论体系,帮助他们搭建起知识的框架;接着按照这一体系为学生讲清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及主要的法律规定,在这一阶段一定要反映最新的科研成果;最后因学生对行政管理没有实际感受,对于这一体系的重点部位的理论应为学生安排实践教学,增加他们的感性知识。在教学方法上,我认为完全采用英美式的讨论方式不适合我们的学生,我的主张是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兼而有之为好,其比例应为六、四开。实践教学中我通常使用讨论、观摩、模拟、参与等方法。比如,交通委起草有关共享单车管理的条例,他们让我拿意见,因为学生刚好学过行政立法这一部分,我就把它当一次作业布置给学生,每人限提五条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然后大家讨论我来总结,最后我让学委把多数人认可的意见整理出来,我审定后交给交通委,这样的学习会比单纯读书效果好。另外,在讲授行政机关的概念和种类学生在理论上很快就能把握,为了让学生有感性认识,我把上一年度的公务员招考公告所列单位拿来让大家做具体分析。我讲行政诉讼法时,每次都会组织学生到法院观摩行政案件庭审或者把行政庭的法官请来为学生介绍情况。

晓凤:您是如何进行科研的?您的科研工作有什么特点?

梁老师:承接过一些科研项目,比如纵向的有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法制保障的司法部课题,以及地方政府法治指标体系等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横向的有天津滨海新区条例的修改和西青区政府信息公开等问题研究等。也有一些成果,如独著《行政执法论纲》、合著《行政不作为之行政法律责任探究》,论文《关于强化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的思考》和《关于我国行政裁决制度重构的思考》等,数量不多,质量也有待提高,但我一直追求一种状态,就是聚焦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问题并且力求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上形成自己的看法。30多年来我很幸运地参加了我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立法研讨以及法律生效后的宣讲活动,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见证了我国政府法治发展的历程。我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法治建设。自1996年起至今一直兼任市政府法律顾问,25年来我参与编制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参与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参与制定一批地方法规和规章,参与处理一些法律争议案件,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肯定。去年我应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邀请与其他专家一起,作为司法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北京和湖南部分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获益良多。

春华秋实 硕果满园

晓凤:我从教育部发布的全国高校法学学科评估结果看,我校法学学科成绩在本市地方法律院校名列前茅,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我们突出的成果?

梁老师:法学专业与学科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出成果,这个成果包括法学研究成果和法律人才培养成果。我先说一下法学研究成果,法学院设立后10多年来我们开始实现由教学型向教学与教学科研型的转变。据统计2013-2015年,在立项上,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51项,其中郝磊、孙立文、郭明龙、郭小冬等老师曾主持国家项目,孙立文、尚海涛、郭庆珠、魏建新、刘武朝、张晶和于连超等老师曾主持教育部和司法部项目受到大家的赞誉。在成果上,发表了论文696篇,出版了专著63部。韩志红教授有关公益诉讼,吴占英教授有关坦白制度的研究在学界引起重要影响。除个人成果外,2010年10月由我主编,高玉葆校长作序,本院30多名教师共同撰文,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育改革与探索——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新视角》一书,这一集体成果值得重视。另外2009年10月我院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本市30年来现行有效的151项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对与上位法不一致之处提出许多建设性修改意见,受到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按我的理解,这种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实践成果也是一种科研成果。

晓凤:没来天师大之前就听说咱们学校培养了许多优秀人才,很想听您给我介绍一下师兄师姐的情况。

梁老师:我们的优秀学生很多,这里只能说一些代表。在学界,如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王秀梅教授,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张玲、史学瀛和陈耀东教授等;在法界,如获得“全国最佳公诉人”荣誉称号的尹东华,“中国法官十杰”金法槌奖获得者杜建军,银法槌奖获得者王红卫,“天津市十大优秀检察官”称号获得者孙焕荣,“天津市十大优秀法官称号”获得者刘玉梅,在审理周永康、赖小民等重大案件中担任主审法官的丁学军和康建茂,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杨春慧、杨月明律师等;在政界,如在市政府办公厅担任领导职责的朱峰,在市司法局担任领导职责的王红卫,在滨海新区文化与旅游局担任领导职责的王会臣,在北京石景山区政府担任领导职责的李新等。

前面说的是建院前20年的校友代表,经初步了解,我们高兴地看到建院后一批优秀校友开始崭露头角。孙政,03级本科生,现在本市河西法院政治部担任领导职责;张帆,04级本科生,现在泰国从事对外汉语交流工作,多次获得国家汉办表彰、嘉奖;高宏亮,04级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生,现为本市河东区法院办案标兵、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多项调研成果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业务奖;焦艳鹏,05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澳门科技大学博士,现为天津大学博士生导师;李迪,06级本科生,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曾在英国读博,现在首都师范大学任教;常顺奇,06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生,自主创业成立天津星聚律师事务所,以服务中小民营企业为特色取得突出成绩;任龙龙,07级本科生,对外经贸大学硕士、博士,现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王子超,08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现在山东德州市中级法院工作,曾获山东省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董璞玉,09级本科生,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就读于该校刑法学博士研究生;陈冠宏,10级本科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在香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冯雪娇,10级本科生,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袁岸乔,11级本科生,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就职于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攻读博士;曹纪元,11级法律硕士,现在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工作,出庭公诉某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中央交办的案件成绩突出;吴世伟,12级民商法学硕士生,现就职于北京金融交易所成绩突出;刘慧,12级法律硕士,现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从事法制工作,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章、滨海新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以上列举的只是优秀校友的代表,因时间关系肯定还有很多暂时未能了解到的情况,抱歉,但我坚信所有校友一定都在各自岗位上正奋力拼搏、争创佳绩,在此谨向所有校友道一声辛苦,同时也希望大家能把自己取得的成绩告诉母校,让我们一起分享。

感恩、期待与祝福

晓凤:最后请您对大家说几句期望和寄语吧。

梁老师:前面介绍的成绩是大家共同努力下取得的,在这里我怀着感恩的心情,真诚地对我在担任法学院院长期间的上级领导、本院师生以及社会各界给予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请允许我特别感谢张满柱、吴虹,陈卓昭、阮大强、杨金颖,许利明、马昕,马丽颖、李杰、张小蕾以及舒滨生、晁晓军、何潇、李东明、姜小艳、时小立、蒋馥蔚和苗培栋等管理人员,虽然他们多数人没有直接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但老师们在教学与科研上取得的成绩都与他们在管理岗位上的辛勤奉献息息相关。另外,由于本人能力有限,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恳请大家谅解。

法学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已开始工作并开局良好。希望你们能做好法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凝练办学特色,增强我们的核心竞争力,争取使我们的学院早日进入全国省属地方先进高校的行列。学院应大力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这是当下最为迫切的事情。同时在新文科建设中,应努力把我校建成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另外,在法学博士一级学科申报上争取早日获得成功。

想和校友们说健康、平安和进步三个关键词,愿我们共勉。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大家都上了一堂课,生命十分脆弱,祝福所有校友都身体健康,切记不要等到上了年纪才注意养身健体,更不要等得了病才去珍爱自己!接着祝福所有校友都平安。我在准备这个访谈的时候看到山东省纪检委昨晚通报,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一事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46名公职人员被处理。我马上联想到不久前云南扫黑除恶中被中央督办的孙小果案件的调查处理决定,也处分了20名公职人员,全是倒查前20年的案子,听起来让人感到不寒而栗!我们法律人实际是生活在风口浪尖上,当大家真正干法律,并拥有一定权力的时候,实际上是掌管着别人的机会、财物甚至生命,你的一个裁决会改变别人的生活,可能往好处改,也可能往坏处改,而此时此刻,你极可能成为居心叵测之人“围猎”的对象,因此我们必须保持定力,并且随着职务的晋升增强定力,坚守自己的良知,正确适用法律,兼顾天理、国法和人情,作出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决定。最后,祝福所有校友都进步,既然我们学了法律,那么我们就要保持对法律的信仰,也可表述为“不忘初心”吧,无论你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护法,还是从事法律服务或者法律教育,如果你所做的工作,有可能使法律得以正确而有效实施,进而把中国的法治向前推进,哪怕是一点点,也请你挺身而出,积极作为!

晓凤:谢谢您!祝福您!

梁老师:不客气,也谢谢你,谢谢大家!

供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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