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通辽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sizing: border-box;\\\”>为进一步加强通辽市留置看护力量和市公安局警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通辽市纪委监委留置看护场所看护人员200名,其中男性150名、女性50名,专职从事留置看护工作。通辽市公安局辅警70名。岗位设置见《2022年通辽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残疾、无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9日至2004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6.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7.需具备通辽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前。高考生源地为通辽市户籍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辽市户籍;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9.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1.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5.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招录工作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一切事宜均在通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9日9:00 — 4月2日17:00。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次报名部分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调整到其他岗位。核减、取消或调整岗位情况,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 4月6日17:00;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 4月7日17:00。
2.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交纳报考费7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交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考费不予退还。交费成功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
3.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上传毕业证和教务处公章的学历证明扫描件)。
4.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考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所在乡镇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件。
5.报考岗位被取消但已完成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自动退回。交费成功的考生请妥善保存交费订单号。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从报名第二天至报名截止日的每天10:00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应聘人员参考。
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蒙汉兼通岗位笔试试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蒙古文试题各占50%,分别用相应的文字作答;非蒙汉兼通岗位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5.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6.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相应环节。
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报名登记表》;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务处公章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报考机关勤务辅警岗位4和留置看护勤务辅警岗位1的应聘人员需提供退役士兵身份信息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机关勤务辅警岗位1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费不予退还。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应聘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达不到3:1的,以实有人数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体能测试
1.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男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4″3;立定跳远,合格标准≥209厘米;1000米跑,合格标准≤4′50″;
女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5″3;立定跳远,合格标准≥146厘米;800米跑,合格标准≤4′45″;
立定跳远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体能测试任意一项不达标的,或未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及隐瞒病情而发生意外的,后果自行承担。
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人数较多的岗位,不能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提前组织抽签分组,按照面试成绩总体排序,各面试组不单独排序。
2.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4.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情况下,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察政审内容按照本简章招聘对象及条件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考察政审。应聘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签订劳动合同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由通辽市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被全日制高校录取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薪酬待遇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结合通辽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参照通辽市公安局辅警薪酬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事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考察贯穿于公开招聘及试用期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空缺时,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提前通过“健康通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本人防疫绿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网上公布。
本招聘简章由通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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