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将于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才华”、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项培养,为国家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未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申请注册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数学、物理、化学方面有突出天赋和表现的考生。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本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参照本省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对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招生及相关要求。
各省招生专业和计划以我们强基础项目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注册方法和选择程序
报名时间和方式
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大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最多可填报不超过三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础项目的考生不得同时报考其他高校。
要求考生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考试确认
考生须于6月11日至6月20日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资格及后续选拔程序。
入围考试方法
6月27日前,对第一类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各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我校入围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参照该省确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符合我校破格入围条件和高考成绩相应要求的,可以入围。
学校评估
入围的考生必须参加我们强基础项目的考试。测试将在7月2日之前完成。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请以准考证和我院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为准。
1.校测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质、逻辑思维、专业兴趣和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笔试科目:理科一笔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理科二和基础医学笔试科目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和历史笔试科目为语文和历史。
面试以小组面试为基础,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质、学术基础和工作能力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高考成绩。
2.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可以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名。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相关省份的考生志愿和强基础计划招生名额,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确定强基础计划预录取名单。排序规则相同:依次按校考成绩、笔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
对于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招生组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拟进行加试录取。
7月5日前,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生办审批,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本省高考后续批次。
第四,培养特色
“荣誉学院研究与学习相结合”的培养体系
纳入荣誉学院培养体系:依托竺可桢学院实施“专项培养”,着力培养新时代知识、能力、素质、人格俱佳的拔尖创新人才。构建更紧密的科研与学习的衔接:分别制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衔接培养方案,大四提前衔接研究生,保证科研与学习的有机衔接。配备更专业的导师团队:从入学开始,配备德育导师和专业导师,实施不同专业的就业计划,实现人生和学业的全面导航。
“基础学科特色方向”专业体系
培养更一流的专业品牌: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浙大的高峰学科和一流骨干基础学科。专业方向设置根据国家战略要求进行系统优化,确保强基计划人才培养质量。
。
“通专跨+国际化”的课程体系
强化更扎实的基础训练:推行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交叉培养的深度融合,推进“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创新培养。推进更顶尖的国际合作:与世界顶尖大学合作全面实施高质量国际化培养。开拓更畅通的成长渠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实践、基层实践计划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发展性资助,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平台体系
塑造更卓越的创新能力:以“基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创新”和“基于紧缺关键领域创新的创业”为导向,全链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支持学生在高水平竞赛和成果转化活动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强化更深度的科教协同: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国家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支持学生参与基础研究、前沿交叉研究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攻关能力。对接更宽广的实践平台:引入行业导师、国家重大工程技术总师参与协同育人,支持学生在高水平竞赛和成果转化活动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五、其他说明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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