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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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
为进一步落实“阳光招生”,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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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黔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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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学校简介
1.机构名称:贵州黔南科技学院
2.学院代码:4152013649
3.学校级别:本科。
4.办学性质:民办高校。
5.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学校主管:贵州省教育厅
7.学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蒙江大道
8.学院先后被授予贵州省“党建示范点”、“贵州省五好基层党组织”、“贵州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十一五”教学科研先进集体”等称号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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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领导任组长的“专升本”领导小组,秉承“阳光招生”理念,全面负责落实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推动招生具体实施,做好专业课组织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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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学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成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录取期间将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处理工作。
第三章专业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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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学院面向全省招收2022年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由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院公布。具体可参考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校招生网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报名和文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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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贵州省普通全日制高职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且截止2022年8 月31 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或具有我省高职学历的退役士兵;
身体健康;
思想品德良好;
学业成绩合格;
学生在校期间过程性考核合格;
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原则上需专业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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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
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5月14日持二代身份证、高职毕业证、 准考证到我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我校将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的报考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效,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开学报到时,对已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复查学生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资格复查时除需要提供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外,还需要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截图、在校期间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复员材料等。
专业考试时间为 5月21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专升本”参考书目可通过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官网,招生就业-招生网-招生动态-招生章程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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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划线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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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切实保证选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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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录取模式,学院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参加考试人数,以分专业分科类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进行划定,且文化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全省合格分数线,最终按合计总分排序,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剩余计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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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被我校录取后的考生,由学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后发现不宜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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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划线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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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所录专业同届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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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校奖助学措施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等。
第七章 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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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颁证:
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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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854-7061538
学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濛江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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