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工作的通知

金交指成[2021]15号

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03010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103010的有关安排,经研究,部分高校2022年继续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落实对口教育招生政策。

明确注册目标

1.继续执行《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政策。山西省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我省户籍的省内外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报名时,考生可根据《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填写考试类别。专业未覆盖的考生可报相近专业考试类别。退役士兵根据实际需要,报考相关考试类别。各报名确认点负责本确认点考生的资格审查,市招生考试部门和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本市考生的资格审查。

2.根据《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精神,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前已退出现役并具有高中学历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退役士兵身份认定由安置地县退伍军人事务局负责,具体事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另行安排。

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高等教育对口招生计划在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高校在申报招生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不同新生的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确保每类学生单独上课,满足中高职教育衔接和协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落实奖励和关怀政策

1.获得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全国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总分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省内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总分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2.获得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全国等级奖、全省一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职业院校学习;还可以享受加分参加本科院校录取。未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可免试就读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考生可自行选择。

以上政策,2019年7月至2022年5月奖励有效。

3.信息技术、护理、旅游服务、交通运输、资源与环境、金融与商业、民用水利、园艺、养殖、医疗相关、加工制造、司法服务、石油化工、文化传媒、教育等15个专业的考生。凡在上述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免除相应的专业技能,并视为

以上政策,2019年7月至2021年12月奖励有效。

4.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省籍考生和退役士兵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录取总分加20分。

5.通过职业技能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顾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也可免试参加高职院校录取。

.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所有获得加分奖励资格和免试资格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文件为准,审查合格的加分考生名单,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加分奖励和免试入学政策。

严格录取政策

对口升学的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和报考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本科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专科院校的录取。专科院校录取时,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优先录取,然后划定各专业类别专科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调整招生计划。

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旅游服务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等15类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根据录取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外语类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录取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在划定的文化素质成绩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与奖励加分的总和。

二、继续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办法

考试办法

根据《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有关政策,2022年对口升学继续试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办法。“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职业技能”考试根据不同专业分别进行考试。

信息技术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财经商贸类、土木水利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加工制造类、司法服务类、石油化工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等15类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基本技能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类别和范围见附件2,考试结果综合体现为“合格”或“不合格”;外语类专业进行口语测试;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美术类专业进行专业测试。

中医康复保健专业的非视力残疾考生参加对口升学医学相关类“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视力残疾考生仍按现行考试办法执行。

职业技能考试考务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筹组织,各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各主考院校和考点院校具体实施,共同做好本市、本考点职业技能考试工作,确保职业技能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负责相关职业技能考试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考试时间

2022年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考试于6月7日、8日进行,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职业技能考试时间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三、做好学生培养管理

考生待遇

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与参加普通高等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教学和毕业

各招生院校要为对口升学考生单独编班、单独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针对性的教学计划,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学习采取全日制在校学习方式。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

退役士兵考生资助政策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

做好招生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引导学生合理分流,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要全面准确解读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职业教育考试升学氛围。

改善办学条件

各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校内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支持职业技能考试承办院校加强考场建设,提升服务全省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的水平。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做好对口升学的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及时公布各专业类别考试涵盖的中职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录取时间安排。对所有获得加分奖励资格和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公示。各招生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章程,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各招生院校,要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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