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山东某高校考点发生大面积作弊事件。面对两个供述不同的犯罪嫌疑人,山东济南高新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赶赴教育部获取有力证据。最后,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罪并签署了宣誓书。济南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近,这两人因故意泄露国家机密被判处10个月监禁,因非法获取国家机密被判处10个月监禁。
1“商务”附件
盯着好哥们的“权力”
2011年7月,毕业于山东某大学的王黎明凭借其吃苦耐劳的作风,以编外人员的身份进入我校科学技术学院担任助教。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在每年的3月和9月举行,考点分布在全国各地,学校的理工学院就是其中之一。王黎明管理的机房是其中一个考场。每次考试,他负责技术支持和软件安装。我们每年在理工学院考点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大部分都是通过济南的校外培训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的。
将近30岁的吴强是济南一家计算机技能培训中心的负责人。吴强从山东某高校毕业后,做过淘宝店,也做过某企业的员工。2010年6月起,从事计算机技能培训业务。
由于计算机考试,王黎明和吴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2019年7月,吴强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前找到王黎明,请他吃饭,并通过微信转账4万元给他。他让王黎明帮忙联系考生报名事宜,希望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都能一次性通过……面对微信里的4万元,王黎明没能抵挡住诱惑。
多年来,王黎明一直掌管着考场的计算机考试系统,不仅能接触到考试题目,还有机会为考生安排座位。吴强早就看中了王黎明的这些“能力”。“如果你把他拖下水,你可以赚很多钱”…
2“巧妙设计”替代测试方案
终究还是放弃了。
2019年7月12日,吴强组织630名考生通过王黎明集体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番密谋后,王黎明心领神会,将这些考生分别安排在山东某大学考点的05、06考场。
同年9月20日11时许,当考场工作人员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试题送回考点时,王黎明在办公室将官方题库数据和考试必备的两个“加密狗”交给了吴强。“宝宝”得手后,吴强在自己合作的济南某大学金融学院机房设立假考场,雇佣枪手代替474名考生答题。
同年9月22日下午,考试结束后,吴强找到王黎明,归还了两个“加密狗”,并给了他一个装有枪手答案数据包的移动硬盘。据王黎明吴强交代,他提供的数据包被导入该校考场的服务器,替换了05、06考场的原始数据包,与其他考场的答案数据一起刻成光盘。随后,王黎明将刻好的光盘、“加密狗”、装有考试系统管理员密码的文件和专用u盘放回了保密室的保密箱中。
同年9月23日上午,王黎明将保密箱送到了济南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就这样,吴强提供的虚假答案数据最终被传到了国考中心。
考试结束后,吴强发现两个考场的考生成绩还没有公布,交了“打包费”的考生纷纷前来征求意见。同时,当天监考的几名老师被省考试院调查。吴强感觉到了什么
的事情露馅了?
事不宜迟,吴强赶紧联系王黎明,让他处理考场签到表,并拷贝出考试当日的监控录像进行更改。只是吴强怎样也想不明白,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作弊行为到底哪里露出了马脚?
原来在公布考试成绩前,主办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教育部考试中心发现,山东某大学理工学院考点的两个考场成绩出现异常,明显高于正常考试过关率。随后,考试中心将这一情况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出通报。山东省考试院通过调取、查看录像,询问部分在校考生、实地了解情况,发现“确有问题”,并通知了该校。在学校进行内部调查时,王黎明承认泄露试题并替换考生成绩上报的情况。
鉴于问题严重,涉及范围广,该校向公安机关报案。
3一个如实供述
一个拒不认罪
面对公安机关的调查,王黎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收取的4万元好处费上交公安机关。在此案审查起诉环节,王黎明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他低着头默默流泪,一遍遍说着:“我错了,我后悔了,我当时真不该收那4万块钱……”
相比王黎明,吴强则是另一副面孔。他自认为作案手法专业,不会轻易被查出来,到案后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案件被移送起诉后,面对讯问,吴强始终不承认犯罪事实。他承认给了王黎明4万元好处费:“王黎明问我想不想提高考试通过率,要是想就多交点钱……”其他事情却推得一干二净:“警察非得说我组织考试作弊、非法获取国家机密,我哪有那个本事。考试那天我就在家里哪也没去,什么试题、什么假考场,我根本就不知道……”
因为二人的供述不一,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链条,难以突破吴强的心理防线,只能通过扎实的证据让他低头。
随后,办案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从核实参加考试的确定人数、吴强组织作弊的行动轨迹、真假考试数据物理地址等方面,引导侦查取证。
在调取该校组织的本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场安排表和每个考场、每个批次安排的考生情况信息后,警方最终确定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与考试中出现的474份成绩单明显不符。通过调查吴强的行车轨迹,结合相关证人证言,证实了他曾在考试当天另组考场且将枪手答题数据交给了王黎明。
随后,警方又前往教育部考试中心调取关键证据,经多方沟通联系,最终获取了教育部提供的考场内474名考生答题考试机特征码,其中包括每一名考生作答使用的考试机物理地址。
经过不懈努力,警方终于查清王黎明上交考试中心电子答卷的物理地址与当日该考点的物理地址明显不同,与吴强另组考场内机房电脑的物理地址完全一致。结合考场监控录像存在修改痕迹、王黎明的供词、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吴强和王黎明共同策划的这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考试作弊案。
4证据面前
被告人当庭放弃抵抗
法庭上,当检察官将证据摆在吴强面前时,他先是愣了一下,嘴里嘟囔着:“我没罪,我没违法,我什么都没做……”看到吴强阵脚大乱,检察官先是逐一分析证据,然后又向他讲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思量再三,吴强放弃了抵抗:“我给王黎明钱就是因为他在计算机房工作,能够拿到试题,可以调换考试数据……”
2020年8月,济南高新区检察院将王黎明、吴强提起公诉,并结合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日前,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王黎明有期徒刑十个月;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吴强有期徒刑十个月。一审宣判后,二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案子虽然办结,但也间接暴露出学校对于考试管理的不规范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济南高新区检察院向涉案高校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校从建立健全保密安全制度、严格封存考试数据、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广泛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规范考试程序,不断增强保密意识,防止此类案件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涉案高校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计算机等级考试舞弊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对照检察建议,通过对现有其他形式考试的考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密码箱和考试试卷的运送保管,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规定做好考试签到表,规范考场监控录像、服务器考试数据、考试试卷封存及解封时限等措施,积极整改考试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来源:检察日报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逄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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