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停车问题很麻烦,业主和业主之间,业主和物业之间经常有摩擦。”近日,北京通州某小区业主胡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投诉。
买新房的时候
有些停车位是“捆绑”的
有的“只租不卖”
有些是“只卖不租”
有的“买车位就得交房租”
.
现在
停车难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那么小区停车位有哪些类型呢?
所有权是怎么划分的?
003010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小区停车矛盾突出。
胡老师说,他们小区门口有个牌子写着“禁止停车,后果自负”,但还是有不自觉的车主经常用车“堵门”,这让业主们很苦恼:“小区里的车越来越多,尤其是这两年,现实版的\’抢车位\’、\’占车位\’每天都在上演,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混战,因为停车问题造成了业主与业主、物业的纠纷。
停车是汽车保有量大的城市普遍面临的问题。以深圳为例。目前其汽车保有量超过350万辆,全市停车位约240万个。车位缺口超过100万。也就是说,近1/3的车没有车位。
据《中国消费者报》预计,“十四五”期间,深圳将有100多万个停车位,全市将有350多万个停车位,基本接近汽车数量。同时,深圳市相关部门正在牵头修订《深圳特区报》,结合城市发展密度合理确定停车设施配置标准。初步预计,到2035年,深圳将新增约200万个住宅停车位,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这三种停车位的所有权是不同的。
记者了解到,买车位和租车位对于车主来说是两种不同的选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车位都可以买卖。长期以来,车位的归属一直比较复杂,现实中衍生出不同的类型。
京金v律师事务所主任告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记者,居住区的停车位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物业停车位、人防停车位、住宅公共空间停车位。
一是符合规划且在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车位。这种车位最规范,手续齐全可以直接办理产权证。它最典型的标志就是可以和房子一起购买,网签备案,出售的车位也要纳入小区资金监管账户。
二是规划中没有停车位,通过占用车道、绿化或其他公共部分进行转换。这种情况很常见。是开发商对小区公共部分的改造。一般没有产权证。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产权应归业主所有。
第三,人防车位的情况比较特殊。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是卖不出去的。他们的产权属于国家,日常管理属于“谁投资谁受益”。在使用上,人防车位和其他车位没有太大区别,容易让人混淆。但是各地政策不一样,个别城市的一些人防车位是可以买卖的。
“《中国消费者报》对车位的归属有明确的规定。103010产权证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卖、赠与或者出租的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归业主所有。”王雨辰告诉记者。
共用停车位的使用权属于业主。
“为什么我买车位每个月都要交钱?”现实生活中,有的车位只租不卖,有的只卖不租,有的捆绑销售或者赠送房屋。小区车位收入分配往往比较混乱。
王雨辰对《民法典》记者分析说,对于物业车位,开发商可以自行处置
“即使业主拥有车位,其维修、保养和管理仍由物业公司进行。同样,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也是一样的,所以物业公司有权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业主共享车位的收益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虽然从《民法典》到地方政策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小区公共空间车位开发商无权处置,业主共同享有相应的处置和收益权。比如《中国消费者报》提到,共用部分停放车辆的收益属于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但在很多小区,都存在业委会难成立、开会难、投票难等问题。所以具体实施效果需要实践来检验。”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雪丹说。
停车位本来就紧张,但一些小区宣布“只卖不租”,加剧了停车难。记者了解到,潍坊今年实施的地方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要求出租未出售或赠送的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卖不租”为由拒绝出租。上海市从去年开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和使用人停车,不得以“只卖不租”为由拒绝出租。在北京,也有小区因为车位“只卖不租”被行政部门约谈。
今年实施的《民法典》也规定,业主要求出租未出售或赠送的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卖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网
记者/孙伟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自考资料网:建议开通永久VIP超级会员更划算,除特殊资源外,全站所有资源永久免费下载
1. 本站所有网课课程资料来源于用户上传和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站长!
2. 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助力考生上岸!
3. 如果你想分享自己的经验或案例,可在后台编辑,经审核后发布在“自考资料网”,有下载币奖励哦!
4. 本站提供的课程资源,可能含有水印,介意者请勿下载!
5. 如有链接无法下载、失效或广告,请联系管理员处理(在线客服)!
6. 本站资源售价只是赞助,收取费用仅维持本站的日常运营所需!
7. 星光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