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合同示范文本库最近已经启动。
合同上签有“避坑指南”
押金难退,违约金过高,不可抗力条款缺失.各种合同中的“文字游戏”今后将受到限制。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发建设的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正式上线,收录的合同涵盖网络交易、房地产销售、教育培训等领域。提供“避坑指南”供人们查询和使用。
从源头上降低交易风险。
合同是市场交易的基础,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由于一些当事人对法律规定不熟悉,市场地位不对等,由合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签合同的时候,我反复说只住两个月,然后我自己找转租人。”今年3月,崔女士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在河南省郑州市实习。预计到5月底,中介不允许转租。崔女士重读电子租房合同,发现其中有“租客无权私自转租,必须通过中介转租”等条款。崔女士说,当初签合同时,由于合同条款多,字体又很小,她很难一一审核,实际上被中介“套路”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曲向东告诉记者,类似的合同诈骗防不胜防。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的推出恰逢其时,对规范市场经济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合同行为的法律监管,制定了一系列权利义务对等、内容完整、条款完备的合同示范文本。为了更好地提供“一站式查询”便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去年开始开发建设国家合同示范文本库。截至目前,文本库已收集近500种合同示范文本。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不仅有利于维护合同各方权益,避免合同纠纷,也有利于规范签订和履行行为,从源头上降低交易风险。
细节引人注目
记者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在首页“服务板块”找到“合同示范文本库”,点击进入。记者随机打开几个文字链接后发现,除了出版机关、出版年份、出版编号等具体信息外,每个模型文字页面右侧出现的“风险提示”红色标识也格外醒目。
比如《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的“风险提示”特别提示,签字盖章位置要在合同规定的签字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太远;关键条款的字体应加粗,并使用特殊颜色,以区别于一般条款。合同中的公司名称最好使用“准确的全称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由于没有一致的‘统一’合同文本,交易双方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北京市威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风险提示”可以起到类似于工作人员助手的作用,告知交易当事人常见的交易风险和常规应对策略,从而保障交易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文本库的推出,也体现了对《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具体落实。
“不难看出,文本库的推出体现了市场监管总局等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民法典上述规定,以合同示范文本为抓手,不断促进市场活跃、优化营商环境的执法思路。”曲向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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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谈判和签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经常会出现合同模式之外的意外情况。”李伟民表示,文本库有必要设立用户提问的路径,以便市场监管总局及时了解用户需求,回应用户提问多、交易频繁的问题。他建议,文本库结合用户需求和交易习惯,进一步细化筛选条件,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让用户更准确地定位到所需的合同文本。
专家认为,要想让示范合同成为双方首先考虑的合同文本,不仅要建设示范文本数据库平台,还要在适用范围内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予以实施。仅仅依靠商家的认知是不现实的。还需要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的配合,引导商家规范使用示范合同。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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