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四川高校学生转学工作,教育厅起草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转移条件
一般来说,学生应该在被录取的学校完成学业。因病或有特殊困难和需要不能继续在我校学习的,或不符合我校学习要求的,可申请转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接受转学:
1.入学不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从低学术水平到高学术水平;
4.定向就业准入;
5.拟转校或转专业的研究生录取控制标准高于所在学校或专业;
6.无正当理由转让的;
7.学校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变化等非自身原因需要转学的,由学校出具证明,教育部门协调转入同级学校。
申请调剂的高考生来自高考改革省份的,其成绩应符合拟调剂学校相关专业的要求。
转移程序
省内转学的,经双方学校同意,向转入学校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并报教育厅学生处备案。跨省转学,经双方学校同意,将相关转学材料报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再报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处理时间
教育部门每年3月、6月、9月、12月办理转学登记确认。各转学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教育部门提交转学材料。
工作要求
高校学生转学事关教育公平,备受各方关注。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尽快按照《规定》的精神和本通知的要求,修改完善我校学生转学的具体办法,并通过网络、公告栏等形式让学生知晓。要建立健全转学信息公开公示机制,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完成校际转学手续后3个月内,及时向教育部门报告。注册后,转入学校应及时在Xuexin.com上提交学籍变更申请,经省级审核通过后,学校方可接收学生在该校就读。
高校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强化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切实维护转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于违规转学的,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违规转学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违规转学的学生将被取消转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封面新闻记者何
【如有新闻线索,请向我们举报。一旦被采纳,将会有奖励。举报微信关注:ihxdsb,举报QQ: 3386405712】
自考资料网:建议开通永久VIP超级会员更划算,除特殊资源外,全站所有资源永久免费下载
1. 本站所有网课课程资料来源于用户上传和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站长!
2. 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助力考生上岸!
3. 如果你想分享自己的经验或案例,可在后台编辑,经审核后发布在“自考资料网”,有下载币奖励哦!
4. 本站提供的课程资源,可能含有水印,介意者请勿下载!
5. 如有链接无法下载、失效或广告,请联系管理员处理(在线客服)!
6. 本站资源售价只是赞助,收取费用仅维持本站的日常运营所需!
7. 星光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