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宁夏医科大学,是由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院校。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者,授予宁夏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学校普通全日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普通全日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部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监察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真诚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三章规划和准入
第六条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份招收全日制本科、专科和少数民族预科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对近年来我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分省份、分专业确定我校招生计划。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由各省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计划详情可查看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或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服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录取制度。
第八条招生工作以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校招生全部通过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作为招生“中介”。
第十条报考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学校原则上在统考成绩与投档控制成绩相同的考生中,按照1: 1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招生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未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分数达不到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为止。根据上述原则,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学校辞退。
第十三条考生的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外语都是英语。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本科水平:5800元/年/生,5300元/年/生;400元/年/生;高职院校所有专业学费为4600元/年/生。
住宿费:盐湖校区800-1300元/年,双一校区500-1300元/年。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复审。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为学生设立综合性奖学金、各类助学金、勤工俭学等。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奖励、奖学金、帮扶措施详见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或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服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本科、专科生招生,由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宁夏医科大学盐湖校区
邮政编码:750004
咨询
自考资料网:建议开通永久VIP超级会员更划算,除特殊资源外,全站所有资源永久免费下载
1. 本站所有网课课程资料来源于用户上传和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站长!
2. 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助力考生上岸!
3. 如果你想分享自己的经验或案例,可在后台编辑,经审核后发布在“自考资料网”,有下载币奖励哦!
4. 本站提供的课程资源,可能含有水印,介意者请勿下载!
5. 如有链接无法下载、失效或广告,请联系管理员处理(在线客服)!
6. 本站资源售价只是赞助,收取费用仅维持本站的日常运营所需!
7. 星光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