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本科后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现将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及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资格要求。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4.具有扎实的数学、物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原本科专业的学习经历中表现优异,取得突出的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
5.考生只能报考与原本科专业不在同一本科专业类别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学科和本科专业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
6.哈工大面向我校及黑龙江省内高校毕业生招生,计算金融除外;
哈工大面向我校及广东省内高校毕业生招生;
哈尔滨工业大学面向我校及山东省内高校毕业生招生。
注:计算金融只招收训练中的冰球运动员为国家运动员及以上,并获得过全国前三名。运动员入学后应满足长期在哈工大冰球训练基地训练并代表哈工大参加相关比赛的要求。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2021年哈工大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计划招生100人,其中本部40人,哈工大30人,哈工大30人。两年学校教育。
鉴于我校办学的实际情况,学校本部与深圳校区、威海校区之间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报名、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的原则。校区间考核成绩互不认可,校区间不存在调剂。
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如下:
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1。登记
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至28日。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应登录https://zsb.hit.edu.cn/,网站“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程序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校区申请,不能同时申请其他校区。学校本部和深圳校区所有专业只招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威海校区可报一至三个专业志愿。
申请人需要在网上上传注册材料,如下所示:
103010一份。
本科毕业或报考相关专业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信2封。
我的“实际表现表”。
本科学习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可以体现考生本人综合素质、水平和能力的德育获奖证书、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奖励、文章专利等,以及其它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添加目录,并按顺序合成为一个PDF版本的文件提交到招生报名系统中,无需邮寄任何纸质版本材料,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考核和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被允许申请我校各类考试入学。
2.缴费
报名视为参加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考生须网上缴纳测试费用,如未缴费则视为放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申请资格。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标准要求,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测试费120元每人。
考核办法及程序
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工作要求,本着工作程序规范、录取标准严格、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程序如下:
1.材料审核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择优选拔不超过2倍比例的考生参加下一阶段综合考核。请考生于7月2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 身份审查及综合考核演练
时间:2021年7月5~6日。
形式:各报考校区再行通知。
材料审核选拔确定的考生请准备好报名材料根据通知参加身份审查和综合考核演练,届时我校将通过网络平台确认考生信息,核对考生身份证,个人成绩单、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大学阶段获奖证书原件等,并就综合考核面试过程和使用的网络平台等进行演练。
3.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网络面试方式进行,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数理基础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考核等。
综合考核日期:2021年7月7-9日,具体考核时间再行通知。
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时还需要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如下:
身份证;
申请表;
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
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
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本科成绩单原件;
四、六级成绩证明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
德育和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创新创业项目证明、文章专利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
录取
学校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宁缺毋滥。已录取的申请者必须在2021年9月入学,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有关事项说明
1.“申请-考核”制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工作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和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对拟录取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申请者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4.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考核、选拔程序。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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