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选拔”的考试招生模式,结合东南大学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经上级批准,2022年,我校将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志向远大、成绩突出的高中毕业生,努力将其培养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引领未来、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1机构和原则
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东南大学招生办负责我校综合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
我校的综合评价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供大于求。
2招生目标
具有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资格;信念坚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普通高中毕业生。
3 .招生专业和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18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如下:
注:各专业分流方向见附件1。
4注册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
报名时,考生根据自己喜欢的科目填写历史或物理。物理考生还需要根据所选科目和专业兴趣填写一到两个高校专业组及其专业。申请大学专业组3时,必须填写7个不同的专业。志愿报名后不可修改,是录取和安排高考的专业依据。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视为无效申请。
2.上传报名资料,不用邮寄。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必须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提交后不可修改。包括:
103010扫描件或照片: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打印。所有页面必须由考生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其中“附加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与中学公示结果一致。
中学公示成绩扫描件或照片:中学将按照附件2中的格式公示考生信息和模考成绩。结果公示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公示结束后,上传考生本人及签名盖章的报名表。未提交公示结果或签名盖章的为无效申请。
反映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阶段获得的竞赛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论文、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有效期内身份证或照片扫描件。
3.要求考生提交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如有虚假内容或隐瞒事实可能对申请造成不利影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已入学或毕业者,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5选择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对已完成报名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5月25日起,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和“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2.志愿确认:5月31日前,通过初审的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
测试: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测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测试时间为6月12日,测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5、入选名单确定:6月20日前,我校根据考生的学校测试成绩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分别以不超过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5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各院校专业组的入选考生名单,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6►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2年江苏省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85%+学校测试成绩×15%”计算达线考生综合评价成绩。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对各院校专业组考生分别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强基计划之后,本科提前批次之前,根据A类各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排名和考生确认的高校志愿及顺序,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投档。
3、对于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我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名时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中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 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以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
4、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和专项计划之前完成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招生类型的录取。
7►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8►其他
1、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邮箱:ddjwjcc@pub.seu.edu.cn。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江苏省2022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9►重要日程
2022年4月27日-5月10日,综合评价报名。
2022年5月25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2年5月31日前,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
2022年6月2日至5日,交费。
2022年6月12日,学校测试。
2022年6月20日,公布入选名单并公示。
10►联系方式
网址:https://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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