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浙江自考报考简章,2022浙江自考专业有哪些

2021年4月浙江自考报考简章,2022浙江自考专业有哪些

一、哪些专业、主考院校有调整?

1.1050305新闻系、1080806建筑工程系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系、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

4.1020110国际贸易系、1020115经济系主要试点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中文系、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系主要试点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专业大学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以前报考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在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

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大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

二.调整后安排

调整后的主考院校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履行主考院校的有关职责。

可以在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后,统一在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 上述专业所有考生实践环节的考核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由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联合主办的1020106金融学专业将对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环节对应高校毕业证书副署进行审核。

三、这些专业增设主考大学

一、增设浙江工业大学为1020202工商企业管理本科专业第二主试点大学。

二、将宁波大学增设为1040102学前教育本科、1020202工商企业管理本科、1020204会计本科、1020210旅游管理等专业第二主试点院校。

tips :整理原浙江省10月自考报考简章,如有差异请以官方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