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作弊被判刑,2011年江西自考作弊会记入档案吗

自考作弊被判刑,2011年江西自考作弊会记入档案吗

为了达到多招生的目的,湖南株洲某教育培训公司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建立作弊QQ群,借鉴学生作弊。 法院查明,在2019年4月至2021年10月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该培训公司法定代表人和3名业务员先后组织了298人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全案维持原判。 这四名被告人不仅被判处有期徒刑,而且自刑罚执行结束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被禁止从事教育咨询职业,期限为四年或者三年。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判决书显示,根据法院判决,2017年12月27日,被告熊文武在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注册湖南品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从事教育培训,是熊文武系品诚公司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聘用周浦、周玉强、刘峰高为业务员从事招生工作。 根据约定,周浦等人每招收一名学生可获得约1000元的提成,品诚公司在扣除所需支出的基础上可获得约800元的利润。

为了达到很多招生的目的,品诚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招生时声称“有证书”,考试时可以发送答案。 考试前,熊文武安排周浦、周玉强、刘峰高对报考科目进行QQ群。 为了避免对网络敏感关键词的监控,他们创建的作弊群体全部采用考号谐音汉字和数字混合的方式命名,为作弊考生扫码进群提供组码,为进入群体的学生提供组码“通知”包括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隐藏手机躲避监控、群内未收到回复的应急处理等。 考试开始后,熊文武等人将收集到的答案转发给了QQ群。

法院查明,2019年4月至2021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熊文武、周浦、周玉强、刘峰高4人先后组织作弊298人。

2021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在株洲市经济开发区抓获熊文武、周浦、周玉强、刘峰高。

2022年7月25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熊文斌、周浦、周玉强、刘峰高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三个月、一年三个月、一年,并处不同金额的罚款。 此外,法院判决,禁止被告熊文武等人自刑罚执行结束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教育咨询职业,期限为4年或者3年。

一审判决后,周浦、周玉强不服,提出上诉。 株洲中院二审认为,周玉强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不予采纳。 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周浦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 2022年9月8日,株洲中院二审裁定,全案维持原判。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