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免考课程有哪些,湖北2020年自考免考政策

湖北自考免考课程有哪些,湖北2020年自考免考政策

湖北省于2021年9月免除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在“湖北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考生须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记。 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行预学历检查和免试前须由考生本人确认的事项已通过“考生服务平台”进行了在籍注册和信息确认。 考生必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身份登记注册后,方可参加免试。 考生持有实际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信息是实行免试的前提。 使用学历证书实行免试的,申请前应当完成前置学历检查。

二、湖北省自考课程免试工作本次课程免试前一阶段学历检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 免课时间表:1.在线申请时间: 2021年8月30日-9月10日; 报考地在线确认时间: 9月6-17日; 在线省级确认时间: 9月13-30日。 2 .在本次课程免试现场确认环节进行在线确认,考生按要求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后,在报考所在地进行在线确认。 3 .报考手续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处理结果。

三、湖北自考免试程序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申请前必须完成网站注册。 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码信息应当与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的信息一致。 注册完成后进入政务服务网处理系统。

提交申请后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主页搜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确认”,找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确认”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确认”的办理内容,免除学历证书和报考学历证书免考课程流程图见附件2,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3考生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所需资料提交。 1 .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豁免时需上传。 学历证书颁发公司颁发的免试课程原考试成绩单清晰的照片。 2 .免试非学历证书的,应当上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面照和非学历证明原件的清晰照片。

查看事务手续进度的课程免签成功后,湖北政务服务系统会自动生成事务手续号码,考生进入个人专用空间,点击“我的事务手续”,查看提交的事务手续信息,点击“查看”查看当前事项的手续办理考生也可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课确认结果。

各确认机构在线查阅考生网上提交材料,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确认结果。

在线查看和结果反馈省教育考试院自考运行是根据考生的免课申请、查看结果及所需材料对考生申请的免课进行确认。 考生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试处理结果。 1 .学历证书免试。 学历证书免试合格的,免试结果直接退回成绩库封存修改的,考生应当在3日内修改本次申请信息,逾期自动结算; 确认不合格的,由省教育考试院从试验室返还,并说明返还理由。

2 .非学历证书免试。 非学历证书免试确认合格的,课程免试结果直接退回成绩库封存修改的,考生应当在3日内修改本次申请信息,逾期自动结算; 确认不合格的,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从试验室退货,并说明退货理由。

五、考生注意事项:1.非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当前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的“居民户口本照片”栏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 请确认申请资料正确齐全。 否则,会影响免课申请的确认结果。

2 .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豁免在每个手续周期只能申请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考生请务必一次性选择需要豁免的课程,然后提交申请。

3 .考生在网上提交的图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图片清晰。 因照片质量问题免试确认不合格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应当对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免试成绩的,经核实后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4 .考生提交免课申请后,对于资料上传不足或信息输入错误的申请,经报考地和省教育考试院在线确认后,退回修改,并在3日内通过邮件通知考生需要修改其申请信息。 考生进入个人专用空间“我的办公室”,查看待补办公室信息,点击“补齐”进入补齐环节,逾期免修申请办公室自动关闭。

5 .豁免申请的每一个课程都有详细的确认结果,请仔细确认。 “不受理”意味着并非所有申请的免考课程都确认不合格,有些课程申请也未通过。 如果处理状态为“不允许结果”或“允许结果”,则处理结束。 免课处理的详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的公布为准。 6 .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相关自学考试工作逾期的,不再办理,自动进入下一处理周期。 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自考

2021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工作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 具体情况如下。

1 .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按照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似、学分相当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国家对学历认可所学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确认。

取得的学历水平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学历水平以上的,可以免除已经学习过、与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级选修课。

全日制普通高中专业本科、本科结业生、结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业水平专业,可以免征已学过、与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具有专业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一级专业,可以免除已经学习过、与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全日制本科结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水平专业,已经学习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可以免除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课程名称和要求相等”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在自学考试对应课程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学校学习本课程应当符合或者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规划规定的要求; 自学毕业生按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或同级评选课程执行。

2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自学考试考生,免修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的自学考试考生,在报考专业水平上可以免修自学考试英语、英语课程。

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笔试的自学考试考生,可以按报考专业级别免除自学考试英语;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笔试的自学考试考生,也可以按报考专业级别免除自学考试英语课程。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取得可按报考专业等级免除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二级以上等级证书的,按报考专业等级取得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

3 .我省课改新专业免试课程成绩不超过专业核心课最低学分要求。 采取各种方式豁免课程学分已经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50%的,考生应当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差学分后申请毕业。

按照国家有关免除自学考试课程的规定,省内各市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机构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的免除课程进行检查批准。

各确认机构应立即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保持本单位在线确认时间,确保在线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关于2021年9月湖北省自考课程免试处理的具体内容就到此为止。 如果有考生需要处理,必须在2021年8月30日-9月10日前申请。 不要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