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电子版,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详解

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电子版,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详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

第二条学校名称、性质、层次、类型和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农业大学

学校英语名称: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国标代码: 10537

校级:本科

学校性质:农业农村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重点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学校办学类型:公立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第三条学校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授予权。 进入普通高中专科的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颁发湖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的决议、决定,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指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教务处制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专业与规划

第八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管理。 2022年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220人,分门别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一是招收“湖湘工匠燎原计划”车辆工程专业27名。

二类:招收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招生计划32人; 招收动物科学专业,计划招生65名水产养殖学专业,计划招生32名; 招收环境工程专业,计划64人。

第三类,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免试招生计划和招收竞赛获奖学生的免试招生计划共有10人,此类计划纳入第二类计划。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九条各类报考本校的考生必须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报考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

第十条《湖湘工匠燎原计划》车辆工程专业招生范围为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大学技能大赛、全省职业大学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同时参加的竞赛项目有汽车技术、汽车技术包括汽车智能技术测试与安装、新能源汽车技术与服务、嵌入式技术与应用开发、嵌入式技术应用开发、飞机发动机拆装调试与维修、船舶主机与轴系安装。

第十一条竞赛获奖免招生计划的招生范围包括高职在校期间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 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

第十二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招生对象范围按《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规定规定。

第五章考试方式和考试大纲

第13条考试方式

1 .报名参加“湖湘工匠燎原计划”、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的考生暂定于2022年4月16日参加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情况,在线或线上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学校公告。

2 .报名参加计划生育和脱贫家庭毕业计划的考生暂定于2022年5月8日在湖南农业大学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具体要求见学校公告。

第十四条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1 .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采取网上或网上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 .文化课考试科目和大纲按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每门课程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方式封卷,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第六章报考流程

第十五条考生报名报名填报严格按《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湘教考试成字) 2022 ) 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合格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接受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的管理机构组织录取。

第十七条“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根据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确定合格名单。

第十八条竞赛获奖的招生豁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豁免计划、两项计划共计10人。 在保证两个计划具有最近合格率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确定合格名单。

合格率为合格人数除以实际参考人数。

第十九条普通计划和脱贫家庭毕业计划按各专业录取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其馀招生计划按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要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合格率,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正常合格率10个百分点。 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按普通考生相同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完成后,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合格率达不到比例的,拟额外单列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八章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十条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录取规则,制定录取方案,确定预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制定学校专用录取名单。

第二十一条2022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用应届毕业生资格,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用资格。 学校提交的录取名单交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核对录取名单和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向学校核查合格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公示结束后,学生自动放弃本入学资格或者发生其他情况的缺额一律不补考。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等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检。 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收费标准和资助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湖南省发改委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专业每年学费5900元,种子科学与工程3600元,动物科学3600元,水产养殖学3600元,环境工程5900元。 2022年如有调整,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奖、贷、帮、勤、辅体系,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获得各级各类奖、补完成学业。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出生地补助金。 学校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以往关于招生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农业大学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