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高教自考电子转考1月1日起网上申请 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2022年上半年高教自考电子转考1月1日起网上申请 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12月28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将于1月1日起上线提交申请。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要注意转入、转出的时限和具体要求。

据了解,高考是一个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以考生交换电子文件的方式开展省际高考的过程。 报考文件是进行考生转学考试的主要依据。 报考材料以电子形式保存为报考电子文档,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奖惩记录、转学考试、免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改变考试时间

在籍考生须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转学考试手续。 在籍考生到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须办理转学手续。

转出要求

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应当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迁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在该考生所在市自考,现场确认本人电子档案信息转出在市自主评审室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登记表》上签字。

考生须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在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延期毕业期间,不得迁出。

某专业课所有课程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理论课程考核不合格的,相应实践环节的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毕业论文的成绩不能转出。

考生办理转学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迁出。

在转入手续未完成之前,省自考将维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要求转入

的电子文件应当符合第五条第二款至第六款规定的电子文件转移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试通过全国“转入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文件为准。

考生必须按照我省自考发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转为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行考试课程的交换关系,按照省有关自考运行的规定执行。

考生须取得我省5门及以上专业、4门及以上本科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手续。

考生本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我省准考证,到考生所属市进行自审,现场核实电子档案转移的信息和处理结果,并在市自审颁发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登记表》上签字。

市自主考试办公室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报考文件。

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号“陕西考试招生”上查看具体考试时限、转学手续等具体信息。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及时履行录取确认手续者,本人主动放弃录取处理,取消其录取信息。 办理复试手续,必须履行复试手续。

编辑: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