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实务,申请执行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强制执行实务,申请执行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引言】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强制执行”这个词,毕竟面对“老赖”,他们的良心主动还钱的概率几乎等于零,大部分情况下,需要通过强制执行程序,通过强制措施将“老赖”的财产还给申请人

为了避免执行申请人走冤枉路,今天我给大家讲讲我们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带什么材料。

【必须材料】

一.生效法律文书

生效法律文书不仅包括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还包括仲裁书、公证债权人书等。

二.生效证明

除生效的法律文书外,还应证明该文书已生效。

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需要到审判法官那里出具判决生效证明

仲裁书应当向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生效证明

债权人证书需要到公证处出具强制执行书。

三.身份证原件

毕竟还要去法院证明自己是执法者的身份,所以身份证原件是必不可少的。

四.执行申请书

很多人在申请执行前会在网上去找执行申请书的模板。 事实上,法院提供了模板,可以直接记入法院。 这里需要重点说明“财产线索”。 我们可以在执行申请书中填写自己知道的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 这相当于向执行法官提供的调查线索。

“老赖”不配合执行工作,拒绝申报财产或者谎报财产,致使执行法官无法通过网络运行审计系统调查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的,我们记载的财产线索有时起决定性作用。

毕竟,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了解仅限于法律文件和互联网上的执行检举系统中的有限内容,如果无法从两者获取可执行财产的信息,执行将陷入僵局,但申请执行人基于对被执行人的理解提供的财产线索,无法正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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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东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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