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解读,公积金迎来新政策

公积金新政解读,公积金迎来新政策

据住房建设部网站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住建部网站截图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抗疫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企业的救助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参保人员共渡难关,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满后补缴。 在此期间,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的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收部门。

三是各地要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赁面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能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的实施期限暂定为2022年12月31日。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实施的指导监督,直辖市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结合当地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支持政策期满后,住房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实现事半功倍、手掌心、指手划脚,保障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疫情期间平稳运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2022年5月20日

资料来源:住建部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