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上半年自考助学考试课程转免考及更改考籍办理的通知

关于2022年上半年自考助学考试课程转免考及更改考籍办理的通知

各位同学,校外教学点:根据省考试院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上半年免除自考助学考试课程和变更考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手续申请时间1 .省际调入:请于2022年3月15日至3月18日提交材料。 不需要在线申请。 2 .免课及考生变更请于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自行登录考生平台申请,必要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注: 2016年以前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的考生,选择证书类型为“外省自考报考考证”类型提出免课申请。 申请材料提交完成网上申请,已支付免检费8元/课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 变更报考的考生无需支付费用1 .电子版资料的提交需要将个人电子版申请资料汇总在一个文件中。 有多种申请类型的,应当分类整理提交申请材料; 个人资料和文件包均采用“准考证号_姓名_22.1免课/22.1改考生”的方式命名提交。 2 .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方式各校外助学网站的考生应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所属助学网站。 具体处理请联系所在助学网站; 校本部考生请在2022年3月18日18时前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到邮箱xczk102@163.com。 注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申请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的,本次不予处理。

二、免试规定和要求免试是指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考生通过考试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免考类型1 .自考在籍学生免考:指将某在籍准考证内课程的合格成绩转移到另一个在籍准考证上。 豁免成功后,原准考证号中将不再有该课程的合格成绩。 2 .自考毕业生免试:指我省2005年6月30日后毕业的自考人课程免试。 注意:自考免试和自考毕业生免试只限平台申请,无需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3 .免试非学历证书:指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免试。 此外,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上确认。 提交的资料如下。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非学历证书原件《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检验证明非学历证书基本信息与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号下考生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4 )其他学历证书免予)国家批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结业证书免予,且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确认。 提交的资料如下。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加盖《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公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识别免试课程的学历证书基本信息与自学考试免试申请号下考生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5 .外省自考免试(指到2016年外省报考成功转入我省的考生按照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进行的免试。 提交的资料如下。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转发有效居民身份证介绍信原件。 免课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提供伪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特别说明1 .考生提交申请前,必须知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的要求,检查免课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录入管理系统的内容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准确一致。 考生填写错误导致免试失败或免试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 .免审结论“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所有课程的审核都通过了,考生需要详细了解各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

三、考生变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一)考生变更是指考生更正错误或者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 电子照片一经收集,原则上不予更改。 (二)需要提交电子版资料一、注册错误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 .准考证号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出具详细核查报告,报告需专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公安机关合法变更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 .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下列相关证明原件。 变更姓名,应当提交户口簿单页或者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包括现用名称和使用名称。 户口本上没有使用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变更身份证号码应当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交公安部统一方式的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

四、省际迁移的有关规定和省际迁移要求,是指在其他省份自学考试的考生,将报考电子文件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迁移平台”连续移动到四川进行考试。 需要省际调入的考生必须先到调出省办理省际调出手续。 审核流程在拟转出的省份成功转移报考电子文件,且电子文件在“全国省际电子转入考试平台”开通时间内发送给我省考生的,本人应当向准考证号所属县招生考试机构或者高校报考现场提交转入审核材料,管理系统资料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2.查验有效居民身份证调入条件1 .考生在我省的报名专业必须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的,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室申请变更。 2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 .调入申请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的现行课程名称和代码。 对于全国专项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在调出省之前需要调整为当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4 .考生必须先在我省注册专业下取得专业课5门或本科4门合格成绩; 5 .调入我省的电子文件信息,拟调出省内通过全国“省际电子高考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文件6 .有下列情况的,不得调入: 拟转出的省考籍基本信息与我省不一致; 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试验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未取得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或者拟转出省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的考生在拟转出省取得的2016年以后课程合格成绩未收集笔迹信息的转入申请的合格课程为考生注册的专业调入规定1 .省教育考试院对“全国省际电子调入考试平台”收到的调入文件进行集中审核。 通过审查并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文件由我省接收。 考生可在2022年4月15日以后登录管理系统,通过报考信息进行查询。 2 .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生手下已有合格成绩的,按高原则计入考生; 3 .不符合省际调入规定或不提交调入确认材料的,视为调入不成功,电子文件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调入考试平台”返回计划调出省份。 特别注意1 .“全国省际电子转入考试平台”不能接受或退回电子文件中的部分课程,对电子文件中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 建议考生熟悉两省的调入政策,调入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多次处理。 2. 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份提交报考材料转移到我省的考生,需要在我省使用材料中合格课程的,可以申请免试课程,无需进行省际调入。

五、其他事项课程免除和考生变更处理结果将于2022年5月05日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管理员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