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
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
资格考试事务所
颁布《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
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者
疫情防控报告由新冠引发肺炎”
就相关事项作出安排
一.请广大考生应当于考前7天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或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完成“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信息填报,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非必要不离滇、不跨州市流动。建议应试人员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
二.应试人员除知悉本告知书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外,还应当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及考区州司法局发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对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未按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隔离管控,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对于涉嫌构成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的规定,考区司法局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生在居住地实行静态管理或控制、管理措施,或因本人有疫情相关地区停留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统一管理,考试当天不能达到考点参考的,按放弃考试处理,不影响下一年度考试报名。
四、考生于9月7日至16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必须认真阅读页面上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视为考生本人知晓疫情防控事项,并承诺参考时提交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五、考生请注意加强个人防护。 去试验时必须带上一次性医用口罩。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搞好手部卫生,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每场次考试前,应试人员应当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首场考试前符合考区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方可进入考点。
七.“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考区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起算时间为采样时间,采样时间无法查询、查证的,按核酸检测时间起算。
八、对考前或考试期间身体不适、复诊症状为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的考生,由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有关流程处理。
九、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退场。 建议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实施核酸检测,进行7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7天不参加集体活动,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 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本人所在村和试验区州法律界人士局。
十、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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