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广东省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广东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广东省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7日至8日举行。 有关考试的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新生预报姓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7:00。 报考时间为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 二、申请条件在我省居住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教育程度限制,可以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外籍人士也可以按照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可先办理新生报考手续,再选课报考。 新生报名后,获得准考证号,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以直接报考。 身份证号码和名字为空、照片缺失等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的考生不能报考。 为了不影响考试,请事先联系所在地市的自学考试办公室,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 .预报名称。 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称。 预报名称的,考生应当输入个人信息,设置个人密码。 如果预报名成功就能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码,预报名号码其次有效。 考生预报名称成功后,要进行正式报名还必须完成本人的手机绑定。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和密码,以免被他人使用。 另外,请不要在考试院主页以外的第三方网站上输入自己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和密码。 是为了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 2 .正式报名了。 本次正式报名全部在线进行,考生必须以届时预报名称,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程序进行正式报名。 正式申请后,将获得唯一的准考证号。 所有考生请务必记住。 考生身份证过程中采集的证照是考生保存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照片,用于处理包括毕业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工作。 因脸部特征变化等原因不能在线报名或报名信息不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及时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指定方式完成正式报名,11月27日以后不再受理。 所有报考的考生必须在报考前登录“粤康代码”,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生报考】频道报考报考课程,并在线收费。 考生如未连接手机,需完成本人手机连接后方可报考。 如果需要修改连接的手机,也可以通过考试菜单栏的“连接手机”功能断开连接后重新连接。 不能自行捆绑手机的,可以在所在地市自学试验室或者其指定机构进行捆绑。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应情况选择考区报考。 每个考试只能参加一次。 另外,可以只选择一个试验区参加试验。 保存或修改考试信息时,需要通过邮件进行验证并确认考试操作。 报考时确认的手机和通讯地址,是各级自习试验室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 考生一定要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性。 填写错误和填写他人手机号码造成的结果由考生承担。 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应仔细检查所选考区和报考路线是否正确。 考区和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后,不得添加、删除或更改。 确认报考后支付的考试费在网上缴纳将不会退还。 考生支付费用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费用支付状态是否为“已支付”,确认考试是否成功。 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考生不要在最后一节课或缴费,以免因停电或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报考或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上记载考生参加以下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 考证用普通A4纸印制,严禁伪造、变造、擅自涂改,严禁在考证正反面作任何标记。 考生请在上述时间段及时打印准考证。 如果在打印准考证时遇到问题,请咨询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五、考试须知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打印的本考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色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都要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抗疫考生须知,严格遵守当地抗疫各项规定和要求。 考前8天的考生应每日按“粤康码”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如实填写考前8天的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接受考前检查时提供给考点工作人员。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考生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根据所在地市自学试验室和考点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查验的身份验证工作。 考生要服从考场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场内自由行走。 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开考场,不聚集。 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考生应当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协助防控疫情,并按照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 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将按照新要求动态管理,考生考前请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 六、成绩公布和复核申请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所有考试成绩。 具体安排请注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 成绩考核申请1 .申请考核手续。 考生对本人所在科室的成绩有异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考核申请。 各地市自学试验室将在下一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接待时间和地点。 考生请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试验室发布的通知要求。 此后,不受理成绩复审申请。 成绩的评估仅限于答案有无遗漏评分、遗漏评分、评分错误、加分错误,对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答案评分范围广而严格等问题不在评估范围之内。 2 .重新审视结果并告知。 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评审后,评审结果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评审后发现分数错误书面通知考生。 考生也可以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试验室咨询审查结果。 七、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考生,并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 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广大考生一定要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理事前通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邮寄到考生在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也可以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八、根据其他《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我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 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要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二代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试验室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报考申请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咨询所在地市自学试验室。

其他不足之处,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1.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流程图

2 .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南

3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照片采集标准1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应当清晰完整,并与本人容貌相符。 禁止对整个或部分图像进行镜像、旋转等转换操作。 不要从技术上处理人物特征。 2 .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7/10,肩占1/5。 拍摄的图像大小最小为192168,单位为像素。 图像形成区域大小为48mm42mm。 3 )电子照片应显示双肩、双耳,露出双眉,衣着端正,不穿与背景同色上衣,人清气爽,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面部无局部亮度,背景无边框。 不得上传拍照、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大头贴、吊带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 4 .电子照片不得佩戴首饰。 不能戴粗框、有色眼镜。 不要让眼镜反射光。 不能使用头部套。 头发不能挡住眉毛、眼睛、耳朵。 化妆不好。 5 .此照片作为本人考证的唯一照片,用于考试期间人员识别比对及毕业申请的照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影响考生的考试及毕业等,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抗疫考生须知2023年1月自学考试于1月7日-8日举行。 为了确保广大参考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考生顺利报考,请所有考生知晓以下防疫工作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所有考生必须报名“粤康码”。 非“粤康码”二维码考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核实。 打印准考证时,必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写“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二、考生考前8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状况申报。 (申报见附件4-1 )同时如实填写考前8天的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各项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三、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倡考前8天不离开考点所在地市。 所有考生必须按照考点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以粤康码为绿色码,在本次考试首日考试前48h内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定体温正常且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未满隔离期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 有在国内高风险地区居留经历,且隔离期满未满的; 粤康码在红码或黄码试验前48小时内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测体温不正常,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体温仍不正常的; 不符合试点所在地地市政府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其他情形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复核,认定不能参加试点。 六、考生进入考点,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等级口罩,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粤康码”绿色代码,接受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核对,提交健康信息申报表。 进入考场前把手机放在指定地点。 进入考场后出现身体异常的考生,根据医疗卫生专家指导,首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然后进行以下处置: 经医疗卫生专家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符合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至预隔离试验场; 不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的情况下,不打算参加考试。 七、考生进入考场前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洗手; 进入预隔离试验场,必须用快干消毒剂进行手消毒,试验过程中必须戴口罩。

八、进入常态化防控措施区域的考生可在进入考场前戴口罩,进入考场落座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试验地防疫政策另有要求的,按照地防疫要求执行。 考生进行身份证检查(包括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必须摘口罩,不得因戴口罩影响身份证检查。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指示有序退场,保持人员间隔,减少对话。 考点可以安排各考场错峰退场。 十、考生于2023年1月参加自学考试,因抗疫需要未能参加考试的,不纳入自学考试诚信档案,可按规定正常参加下一次自学考试。 十一、试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政策有相应调整。 考生请继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官微及本人所在考区官方网站、官微发布的最新通知信息,以便考生及时了解本考试相关信息。 5 .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方网站、公众号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