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载苦读,三年奋斗
高考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
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开始“拧脑袋”
利用高考实施诈骗
甚至诱导考生作弊
这些 考生和家长要小心!
1
组织高考作弊是严重的违法!
高考期间,经常有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补课”信息,宣称可以为考生提供考题、答案。 但在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为考生提供试题、答案,销售、使用无线电作弊器材等行为,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文具盒
2019年高考期间,大学生何某豪在网上发布“助攻考试”广告,来自广东、山东、贵州等地的12名考生将支付“报名费”。 何豪通过网络与大学生聂某武、彭某林(何某豪同学)取得联系,三人分工合作。 何某豪负责传达问题和解决答案,聂某武负责解决问题,彭某林负责整理问题,高考期间为12名考生作弊。
6月8日,何某豪、聂某武、彭某林被当场抓获。 三人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被法院判处2年至3年6个月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人”“非法销售或者向他人提供问题、解答的人”“代替他人或者代替他人代替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在高考、考研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
2
替代试验不是“捷径”!
为了让孩子考上理想的大学,有的父母想尽各种办法,不惜重金为孩子找门路,有的找替身替孩子考试。 后果是人才两空,后果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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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成绩不好的外甥小陈考上本科,小李和小陈的母亲商量后,决定花钱代替小陈参加考试。 然后通过“一本”,我答应给你5万元。 最终,某学校的研究生小刘答应代替小陈参加考试。 结果,在2019年高考中,刘先生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
法院判决,李某组织考生作弊,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 “枪手”刘某代替他人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 学生家长让他人代替自己的孩子参加考试,也同样构成替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明确规定“组织不正当行为的人”“让别人代考试或者让别人代考试的人”都是违法行为。 而替考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定罪和法定刑都一样。
3
拿着手机作弊毁了前途!
目前,智能手机的使用非常普遍,一些考生平时使用智能手机搜索、翻译等功能辅助学习,提高效率。 但是,考试中使用手机作弊的话,算盘打错了,聪明不聪明都会被搞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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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考期间,一名考生携带手机,为了避免入场安全,将手机带入考场。 考试期间,学生使用手机偷拍试题,放到场外要求解答,被当场查获。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这个学生被取消了考试资格,受到了所有成绩无效的处罚,并被停止参加国家教育考试。
高考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携带含有考试内容相关资料或者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携带具有信息收发功能的设备的”,应当认定考试作弊,申请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并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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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相信虚假的宣传!
考试“保级合格”、加价、日速成、或独家“内部资源”、“命题专家”授课、“一锤定音”保障等等……这样的口号和招生广告,在各种考研机构的招生宣传中经常出现,不少家长都是真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不得对升学、考试合格、取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教育研修的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利用科学研究机构、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家、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推荐、证明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工作人员参加教育、培训。
5
不能购买高考的答案!
每年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通讯群上兜售所谓“高考试题”、“绝密答案”等,标榜“准确率极高”、“违约金”等诱惑信息,以“预付订金”等名义要求用户预付。 另外,也有以“样张”的名义向用户的电脑和手机发送病毒,读取用户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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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黄某通过QQ进入多个聊天群,谎称自己有渠道买到高考答案,以每科1.5万元的价格将所谓的“高考试卷”卖给家长和考生,诈骗安徽、山东、湖南等五省10余人目前,黄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明确规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非法向他人销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是违法行为。
你也应该知道这两个法律法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公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办法提高了可操作性,加大了处理力度,将考生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具体分为“违纪”9类和“作弊”14类,监考等考试人员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具体为“违纪”
按照处理办法,考生违纪作弊取消本科室成绩的,报名各科成绩无效,自考考生作弊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同时停考或推迟1-3年毕业。
处理办法统一了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成为新形势下从严治考、依法治考的有效依据。
严禁六部,五部一律
“六严禁”:一是严禁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暗示、授权、指使有关人员违反招生考试工作纪律。 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公务员在招生考试中,严禁子女、亲属、请托人违反招生考试纪律,为实施不正当行为提供便利,收受贿赂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三、严禁利用组织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财物或其他非物质利益四、严禁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为考生异地违规参加高考提供便利五六、严禁违反规定为考生高考加分、保送、替考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严禁高考工作人员,包括参加高考监督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五个一律”:一是对作弊考生一律取消当年成绩和下一年高考资格。 二是对参与或授受不正当行为的公务员,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三是对参与或参与不正当行为的领导干部,一律停职检查,然后进行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四、对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后果的部门,一律追究责任; 五是对参与或间接参与舞弊的党员干部、考生、考生家长,一律公开曝光。
依法护卫
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
祝所有考生愉快
通过很难的考试
圆梦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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