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中医药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2020年湖南中医药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年湖南中医药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2020年湖南中医药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蓝字关注“药学士”

2月28日,湖南中医药大学发布2022年图书招生简章,值得关注的四点

第一,2022年招收药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等8个专业;

第二,2021年招生的口腔医学、中医养生学专业不再招生

第三,2022年考试科目与2021年考试科目相同

第四,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公布后另行公布。

募集要项全文见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全称: hunanuniversityofchinesemedicine; 学校代码: 10541; 学校类型:公务

学校的地址

包括浦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浦科教产业园学士路300号、

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

第三条办学水平: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公立高等院校,开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8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文五大学科门类。

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 有资格接收优秀应届毕业生免除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

第四条学校专职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政策制定、计划分配、组考、考核及招聘全过程工作。

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育工作副校长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学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医院、各有关学院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在学校教务处学籍和考试中心在校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校本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起草制定、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本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专业要求

第七条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计划、脱贫家庭毕业计划、免试计划,具体计划数量以省教育厅最终发行量为准。

普通计划。 也就是说,这是面向2022年普通全日制高职应届毕业生招生的计划。

扶贫计划。 学校单列适量招生计划,为特殊目的招收脱贫家庭高职毕业生。

免试计划。 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选择一种免试计划报考。

1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除招生计划。 从2022年招生起,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毕业生应征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我省全日制高职在校生应征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申请免予本招生。

2 .免除竞赛获奖学生考试的招生计划。 竞赛免奖学生的范围包括高职在校期间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 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比赛和全国职业大学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大学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

第八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学校自身办学情况,2022年开放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市场营销、护理学等8个专业招生专业。

原则上考生应按照省教育厅《湖南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的规定,根据高职所学专业的学报对应本科专业。 学校的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注:我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公布后另行公布。

第9条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为笔试,每个专业设3门笔试课,分别为英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各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100分。 具体情况如下。

药学士注: 2022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未公布参考教材,建议参考2020年、2021年。

湖南中医药大学专升本考试用书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专著》考试工作方案

第十条考生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用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合格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第十二条免试学生的录取。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免试学生录取工作提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录取比例及录取计划以上级部门最终下达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文化课免试,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专业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考生参加测试取得的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以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在有资格竞赛中获奖的无考生参照退役大学生士兵录用办法执行。

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和录取。

第十三条普通考生录取。 普通班考生根据给定的招生计划,按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在计划数以下的,按学校其他招生专业平均合格率录取该专业。

第十四条录用反贫困家庭毕业生。 脱贫毕业生合格率在本专业常规合格率的基础上提高了10个百分点。

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按普通考生相同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完成后,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合格率达不到比例的,拟额外单列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纳入学校本专业录取比例计算基数。

第15条追加计划。 在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与考生同分的成绩、脱离贫困的家庭毕业生和无考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下,可以追加部分计划。 学校按程序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向省教育厅提出批量研究申请完成招聘计划。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学校按湖南省物价局湘发变价费〔2016〕668号、〔2017〕915号文件收费,新生在报到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将在新生报到前在入学指南上公布。

第十七条升入本学生后,进入普通科三年级,在校学习两年,学生完成本科教育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上写着“在本校XX专业本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八条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业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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