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专项法律知识答题(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试卷一二

民法典专项法律知识答题(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试卷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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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小张丢失的名单被小李捡到了。 一年后,李先生把这块表卖给了王先生。 再过一年,王先生把这块表卖给了郑先生。 郑某把修理交给了不认识这块表的朱某,但由于郑某没有付修理费就和朱某发生了争执,张某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以下哪一个是正确的?

a .张先生可以要求李先生归还手表

b .张先生可以要求王先生归还手表

c .张先生可以要求郑先生归还手表

D .张先生可以要求朱先生归还手表

【正确答案】d

【解答解析】《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回收失物。 该失物因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但是,受让人从具有拍卖或者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处购买该失物的,权利人应当支付请求返还原物时受让人支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使用后,有权向无处置权人追偿。 据此,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无论遗失物辗转于谁手,所有人都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但理论上认为主张返还原物请求的对象是现实占有人。 本案的现实占有人是朱某,李某、王某、郑某均不是失物的现实占有人。 因此,小张必须要求朱先生把表还给小李、小王、小郑,才能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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