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考免考政策,河南自考免考申请时间

河南省自考免考政策,河南自考免考申请时间

2020年以后,自学考生免考申请全部在线办理,无需去现场申请。 免除自学考试申请的处理时间为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每年两次。

豁免范围一、以学历证书申请豁免课程的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本科学习考试的,合格成绩名称可以免除相同的课程,并要求与原专业开设的课程同等或低于原专业开设的课程。 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本科学习考试的,合格成绩名称可以免征相同的课程,并要求与原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当或低于原专业开设的课程。 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以免征原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 例如,数学系毕业生可以免修“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线性代数”、“高等数学”、“高等数学”等课程。 英语专业毕业生可以免修“英语”和“英语”等课程;日语专业毕业生可以免修“日语”课程;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以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物理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修“物理”和“物理”课程,中文系文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修“大学语文”课程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可以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业,可以免除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要求相同的课程。 我省2003年下半年以后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业,不需要办理免试课程手续的外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者,免试相应课程,须按本规定要求办理免试手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结业生或结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业的,可以免于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名称相同,且学分在原学习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以下。 二、凭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试课程并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试“英语”课程;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考试证书的,可以免修《英语》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信息技术在管理系统中的应用”模块证书的,可以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证书的,可以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的,可以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和高级证书者,75分可替代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课程。

三、实践环节课程免考考生申请实践环节课程免考,应当持有关材料到主考学校办理免考手续。

考生报名自考期间考生办理免试申请。 豁免申请期间,考生本人可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无需到现场办理。 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申请免试,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表原件或复印件三种电子照相材料(学籍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公司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司公章,专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