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高考志愿填报时间,福建高考填报志愿截止时间

福建新高考志愿填报时间,福建高考填报志愿截止时间

为落实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前,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颁发了《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网上报名时间表如下。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在网上填写志愿者日程表

一.艺术类

二.体育系

三.普通类

请看《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全文: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招聘管理

第三条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 省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小组,下设若干职能工作组,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具体实行招生。

第四条高校应当按照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录取。 对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合格,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选考成绩达到同一批次合格管理分数线,且符合学校选考要求的考生,是否合格,录取专业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自行确定。 高校负责解释退交材料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材料的原因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实施高校招生录取电子档案,监督高校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录取规则等行为。

第五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考课成绩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课成绩组成,文考总分750分。 如有政策性加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第六条各类、录取批次设立常规志愿和志愿。 同一批次录取,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录取结束后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首次报名,首次实施志愿录取。 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再次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写第二次志愿者招募,实行第二次志愿者招募。 报名时,凡不合格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报名。

第七条普通本科普通考生在平行报名选考档案前,应当进行模拟投档。 大学根据模拟投寄情况在正式投寄前完成计划调整,符合合格规则的文件选拔考生可以录取。 在各类、各类批次录取过程中,高校不得以考生报名或者放弃录取资格等理由撤回材料。

第八条高校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按时完成档案移动、陉览、审核、预录、交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保证考生电子公文的正常流转和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积极沟通。 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发放的考生电子文件,按照有关高校计划数量和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文件设置为预录状态,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备案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处理。

第九条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能够完成已报身体条件的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得因其残疾不予录取。

第三章合格批次和志愿者的设置

第十条普通类。 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批三批。

1 .本科提前招募常规志愿者和一次志愿者。 普通志愿者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有序的参考志愿者,寻求8个平行有序的志愿者。 每个志愿是大学专业组的志愿,设置了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填写专业调剂栏。

2 .本科招聘普通志愿者和两次志愿者。 普通志愿者设置40个并行排序的高校专业组志愿者,每次申请志愿者设置20个并行排序的高校专业组志愿者。 各高校专业群志愿者设有6个专业志愿者和是否跟随专业调剂栏。 考生不能重复同一“大学专业组”的志愿。 也就是说,考生填写的“大学专业组”志愿必须全部是不同的“大学专业组”。

3 .高职招聘普通志愿者和两次志愿者。 普通志愿者设有40个并行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者,每次招募志愿者时设有20个并行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者。

第十一条艺术类。 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批三批。 艺术本科批次分省考阶段和学校考阶段依次投票录取。 省考阶段是指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实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录取的阶段;学校考试阶段是指使用学校考试成绩,执行招生院校对外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的阶段。

1 .本科提前招募常规志愿者和一次志愿者。 普通志愿者和招募志愿者设有1个高校专业组志愿者,每个高校专业组志愿者设有6个专业志愿者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要求报名的只限于我省公布分省招生计划的大学剩下的计划。

2 .本科批次省考阶段设立常规志愿和两次志愿。 普通志愿者将设置40个并行、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者,每次招募志愿者时,将设置20个并行、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者。

本科高考阶段设立常规志愿和一次志愿。 普通志愿者和招募志愿者设置1个高校专业组志愿者,每个高校专业组志愿者设置是否服从6个专业志愿者和专业调剂栏。

3 .高职设置常规志愿和两次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有序专业志愿,每次志愿设置20个平行有序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体育类。 设本科批和高职批两批。

1 .本科招聘普通志愿者和两次志愿者。 正常报名和每次报名,共有20个高校专业团队报名,各高校专业团队报名分别设有6个专业报名和是否填报专业。

2 .高职允许正常志愿和两次志愿,正常志愿和每次志愿各设20个平行有序的专业志愿。

第四章投寄模式及投寄比例

第13条投寄模式

1 .普通类。 本科对普通志愿者实行分阶段志愿投票模式,首先进行第一轮志愿投票; 录取结束后,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进行参考志愿者投票,参考志愿者实行高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者投票模式。 实行本科普通志愿、本科普通志愿、高校专案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高职普通志愿者和招募志愿者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者投票模式。

2 .艺术系。 在本科定期招生、本科随招阶段,实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全体考生报名模式。 本科院校高考阶段的一般志愿、高考一般志愿、高考一般志愿,按照考生艺术系综合划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3 .体育系。 本科常规志愿和招生均实行高校专业分组平行志愿投票模式,高职常规志愿和招生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票模式。

第14条投寄比率

1 .一般系本科前期招生第一志愿考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军队院校区分性别,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 多名考生高考总成绩为报考院校最低录取分数,且符合学校建档要求的,均提交建档。

2 .实行平行志愿报名的高中,报名率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

3 )艺术系随时招生,艺术系随时招生阶段,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报名。

4 .一般本科报名时,同意安排在空军海军招考院校、民航招考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实行综合评估录取模式的院校、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有面试、考核等要求的院校、教育部有报名前综合评估试点院校和上海科技大学等特殊报名要求的招生院校空军和海军引进大学优先录取。

第五章成绩排名规则

第十五条普通类

考生分别以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平行报名的,高考总成绩相同的,先同等优先,然后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一门最高成绩、外语成绩、优先科目成绩、复选科目一门最高成绩、复选科目一门高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序; 如果名次相同,就比较考生的志愿顺序,前者优先投票,如果志愿顺序相同,就全部投票,是否录取由招生大学决定。

第十六条艺术类

1 .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校考阶段。 提交材料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名,将符合提交材料条件的考生电子文件同时提交给高校。 招生院校按照提前公布的招生章程,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提前缺席意见,并将录取名单和提前缺席意见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查。 其中,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本科文科考试合格管理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管理线的考生,符合艺术系本科考试阶段合格条件。

2 .本科批省考试阶段和高职批。 科组艺术系和历史科组艺术系的考生分为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广播与主持系、演出系、表演系、书法系8个专业,分别以相应领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艺术类专业总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篇导类总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书法类总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美术、广播、主持类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舞蹈、表演类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在平行录取应聘材料之前,根据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在考生综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先按享受相同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进行排序,然后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优先科目成绩、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如果名次相同,就比较考生的志愿顺序,前者优先投票,如果志愿顺序相同,就全部投票,是否录取由招生大学决定。 其中,高考总成绩在本科文科考试合格管理分数线以上,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科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管理线以上的考生,符合艺术类本科批次省考阶段投档条件。 高考总成绩不低于专业文科考试成绩管理线、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业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管理线的考生,符合艺术类高职批量报名条件。

艺术类本科省试点阶段和高职批次,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类别综合分计算方式和计分排序规则与我省规定不一致的,按我省规定执行。

第17条体育类

1 .平行考生录取前,物理科目组体育系和历史科目组体育系考生分别按本、专业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在考生综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先按享受相同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进行排序,然后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优先科目成绩、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如果名次相同,就比较考生的志愿顺序,前者优先投票,如果志愿顺序相同,就全部投票,是否录取由招生大学决定。 其中,高考总成绩在本科文考合格管理分数线以上、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科省级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管理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符合体育类本科集体投票条件。 高考总成绩不低于专业文科考试合格管理分数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业省级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管理分数线的考生,符合体育类专业课程合格条件。

2 .体育类总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第六章降低合格分数的政策和方法

第18条普通类

1 .本科统一录取基础上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低分数录取。 其中,本科随时招生安排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和医学类定向招生,要求报名但生源不足的,经批准,在本科统一录取管理分数线下20分以内,申请该院校专业组的考生中,由高到低招生院校优先录取

福建省对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以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要求录取第二批志愿生源不足的,经批准,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申请第二批志愿报考该高校专业组的考生中

2 .高职批款。 大学不降低分数就录用。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减分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内民办高校首次招生后生源不足的,经批准,在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首次招收该校专业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招生院校可优先录取。 第二次应征招募的通过方法与第一次应征相同。

第十九条艺术类

1 .本科批次省考阶段。 第一次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后汇总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管理分数线、高考总成绩在本科文科考试合格管理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学生进行第二次志愿,组织招生录取

2 .本科批校考试阶段,高职批。 所有大学都在不降低得分的情况下录取。

第二十条体育类

每批次第二次招生合格后,生源不足的,经批准,在第二次招生中该院校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管理分数线,且高考总成绩在相应批次合格管理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总分从高分中抽取

第二十一条福建省属于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福建省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的,不降低录取分数。 福建省在高校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招收的本科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第七章其他类型的招生

第二十二条其他类型招生包括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和高校农村专项规划、地方农村专项规划、省内高校师生公费教育考试、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定向招生、省内高校所在地区市特殊招生等。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规划、地方农村专项规划

1 .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规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规划,一般类本科提前提出后,本科提出前进行。 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规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规划均设有1个高校专业组志愿,高校专业组志愿设有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协调栏,根据特殊类型项目要求进行档案评选其中,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募一次志愿者。 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中农村专项规划、地方农村专项规划的顺序,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型报名。

2 .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规划按考生填报志愿全部填报;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正常志愿、报名均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档考生。 文件提交后,高校将按照提前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考核记录。 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应根据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模拟投档线并做好考核记录。

3 .具有高中农村专业计划报考资格且高考总成绩不低于相应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符合高中农村专业计划录取条件。

4 .具有地方农村专业计划报考资格,且高考总成绩不低于相应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符合地方农村专业计划录取条件。

第二十四条省内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考试

本科院校一般由本科提前批办,专科院校一般由本科高职批办。 省级师范生公费教育考试录取的考生入学前必须与培养院校在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必须返回生源所在地设区市闲暇编办的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市县级师范生公费教育考试按市县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边防卫队儿童预科班

1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核确认,只招收符合条件的边防军人子女。

2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在相应批次的首次志愿招募阶段填报志愿。 合格后生源不足的,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以在该批次第二次报名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报名和录取活动。 第二次报名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允许在相关高校批次录取管理分数线下80分以上,在第二次报名填报该校报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学校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定向招生

1 .医学类本科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毕业后分配到该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县(市、区)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并在该设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医学类专业、农林类本专业学校专门面向某县(市、区)招生,毕业后分配到该县(市、区)就业的,须持有该县(市、区)户籍,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参加高考

2 .省内医学类本科实行普通类院校随时招生的,经本科随时招生报名后,生源不足的,经批准,在本科统一录取管理分数线下20分以内,报考该院校专业组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学校应优先录取

省内医学类公办高职院校实行定向招生的,不降低得分录取。

3 .医学类院校实行定员招生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员设区市或该设区市辖的某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指定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定员培养协议,持定员培养协议报录取院校。

农林类院校实行定向招生的考生,录取后应当与定向县(市、区)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及公务员局签订定向委员会协议,持定向委员会协议报录取院校。

第二十七条省内大学(专业)专门面向某市、县(区)招生

省内大学(专业)面向某市(县)区专门招生的考生,必须具有该市(县)区户籍,并在该市(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第八章志愿报告

第二十八条高校招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是提交和录取文件的唯一依据。 志愿期满后,网上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 不按时报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考生应当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选考科目要求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报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生本人的疏漏和错误造成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三十条考生在线填报志愿时间表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因考生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信息泄露、报名被冒充填写或者修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三十一条艺术系和普通系本科申请前,物理系组艺术系考生可以在物理系组艺术系申请前申请的普通志愿和物理系组普通系申请前申请的普通志愿中选择一种,只能选择一种申请,不得同时申请两种科组艺术系考生可提交物理系组普通系本科提前报名。 科组体育系考生可向物理系组普通系本科提前报名。

报名艺术类和普通类本科预交以外的其他批次的,历史科组艺术类和历史科组体育系考生可以报考历史科组普通类院校专业组,物理科组艺术类和物理科组体育系考生可以报考物理科组普通类院校专业组。 其馀类别之间不能兼报,也不能跨报。

艺术类考生选报、兼做普通类的,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按照艺术类、普通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艺术类、普通类中的任何一种,由招生学校审核记录; 体育系考生兼做普通系的,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按照体育系、普通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体育系、普通系中任意一个,由招生学校审核记录。

第三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应当多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我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指导考生妥善保管自愿填写的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要被别人盗用或非法操作。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考生外语面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种,作为有外语面试要求的招生专业的录取依据。 入学招生系统中分别用“100分、80分、60分、50分”表示。

第三十四条考生可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相关高校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考生个人信息以及招聘过程中应当逐步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者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销售。

第三十五条军队院校和公安院校招生的具体规定,另行通知。

第三十六条招聘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突发问题或者本实施办法没有规定的,由省招办成立的招聘现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分。 高校招生规定或者章程与教育部和我省招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转自:福建教育微言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