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关于高考通知,事关高考

教育部发布关于高考通知,事关高考

随着2022年高考的临近

不法分子也开始“拧脑袋”

利用高考传播虚假信息

制造不安,实施诈骗

甚至诱导考生作弊

今天是

教育部联合会

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

结合近年来出现的典型案例

认真注意广大考生和家长

必须提高警惕性

注意不要上当

一.组织高考作弊

是严重违法的

高考期间,经常有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补课”信息,宣称可以为考生提供考题、答案。 令人意外的是,在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为考生提供问题解答、销售和使用无线作弊设备等行为,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2019年高考期间,大学生何某豪在网上发布“助攻考试”广告,来自广东、山东、贵州等地的12名考生缴纳了“考试费”。 何豪通过网络与大学生聂某武、彭某林(何某豪同学)取得联系,三人分工合作。 何某豪负责传达问题和解决答案,聂某武负责解决问题,彭某林负责整理问题,高考期间为12名考生作弊。 6月8日,警方得到线索立即行动,当场抓获何某豪、聂某武、彭某林。 三人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被判处2年至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者”“销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者”“向考生提供问题、答案者”“代替他人或代替他人代替自己进行考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明确,在高考、考研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行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

【提醒】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对各类违法犯罪试点工作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零容忍”。 广大考生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拒绝考试作弊,不要以身试法。

二、替考不是捷径

真是“穷途末路”

为了让孩子考上理想的大学,有的父母想尽各种办法,不惜重金为孩子找门路,有的找替身替孩子考试。 后果是人才两空,后果非常严重。

【案例】为了让自己成绩不好的外甥小陈考上本科,小李和小陈的母亲商量后,花钱代替小陈参加考试。 然后通过“一本”,我答应给你5万元。 最终,某学校的研究生小刘答应代替小陈参加考试。 结果,2019年高考当天,刘先生被监考当场发现。 警方立即立案调查,相关人员相继参与案件。 李某组织考生作弊,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 “枪手”刘某代替他人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 学生家长强迫他人代其子女参加考试,同样构成替考罪,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4000元至10000元罚款。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明确规定,“组织不正之风的人”“代别人或者代别人参加考试的人”都是违法行为。 而替考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定罪和法定刑都一样。

【注意】父母帮助孩子作弊,不是爱孩子,而是在伤害孩子,最终要鸡飞蛋打,要承担法律责任。 研究生小刘为了数万元的替考费,充当了“替考鬼”,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 很多考生和家长必须充分认识替考行为的危害和法律后果,诚信考试,才能自食其果。

三、幸运地拿着手机

作弊毁了前途

目前,智能手机的使用非常普遍,一些考生平时使用智能手机搜索、翻译等功能辅助学习,提高效率。 但是,考试中使用手机作弊的话,算盘打错了,聪明不聪明都会被搞错。

【案例】2021年高考期间,一名考生携带手机,为了避免入场安全,将手机带入考场。 考试期间,学生使用手机偷拍试题,放到场外要求解答,被当场查获。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这个学生被取消了考试资格,受到了所有成绩无效的处罚,并被停止参加国家教育考试。

【法规】高考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申请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携带或者使用作弊器材、资料,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并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为了防范和打击国家教育考试中利用手机作弊行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2022年,教育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部署各地教育、公安、通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采取多项措施,“ 很多考生要守法,知道诚信考试,不要有运气,以免自毁前途。

四是认准官方标识,不相信“小道消息”

每年考前,网上都会发布大量涉考信息,各种信息鱼龙混杂。 一些个人和培训机构为了引人注目,注册了“山寨”的公共账户,传播非正式来源的“谣言”,以获取利益。

【案例】2020年高考受疫情影响延期一个月。 网上不时有媒体借机发放所谓的高考安排信息。 如果媒体以“某市2020年高考考场安排”为题,在网上传播“2020年高考某市考场设置方案”的不实信息,误导社会公众,引起考生和家长的不安。 据该市教育局称,该消息是虚假信息。

【法规】根据中央网信办《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注册使用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公众号生产经营者不得恶意冒用组织机构或者他人的公众号生产公开信息内容、编造虚假信息、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约严肃处理。

【注意】2022年,教育部联合网络信使、公安部门和多家互联网企业,继续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显示”“清理网络相关考试公众账号”专项行动,吸引大批考生和家长参与很多考生和家长在网上搜索、查询高考相关信息时,要看清权威机构的“官方”标识,谨防山寨账号、网站诈骗。

五、不要相信虚假宣传

注意不要上当

考试“有保证”、加价、日速成、或独家“内部资源”、“命题专家”授课、“保证一次通过”等等……类似这样的口号和招生广告,经常出现在各种考试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中,很多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不得通过升学、考试,取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进修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利用科学研究机构、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家、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推荐、证明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工作人员参加教育、培训。

【注意】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宣传。 不仅会导致财产的损失,还会弄错宝贵的复习时间。

六.网络诈骗辨析

买不到高考的答案

每年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通讯群上兜售所谓“高考试题”、“绝密答案”等,标榜“准确率极高”、“违约金”等诱惑信息,以“预付订金”等名义要求用户预付。 另外,也有以“样张”的名义向用户的电脑和手机发送病毒,读取用户信息的情况。

【案例】2021年3月,黄某通过QQ进入多个聊天群,谎称自己有渠道买到高考答案,以每科1.5万元的价格将所谓的“高考试卷”卖给家长和考生,安徽、山东、湖南等五省10余人目前,黄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明确规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非法向他人销售或者提供问题或者答案的”是违法行为。

【注意】高考试题是国家绝密级资料,保管和运输有极其严格的管理措施。 广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擦亮眼睛,分清真伪,谨防诈骗!

教育部最近统一发表了

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与招生考试机构

2022年高考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