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最好的教材,本科法学必读的10本书

法学最好的教材,本科法学必读的10本书

写在前面

校长从本科毕业的时候,教材还没有被强制指定为某个系列,使用的教科书都是各科授课教师在这门课之前的学期末独自选定的。 把名作、林林总总的引进来,让我有机会接触各系列的教科书。 另外,老师届时会推荐参考教材以外的教科书,说明优劣后供我们自主选择。 我还记得当时我学习的所有课程的时候,经常借或买其他版本的教材对比阅读。 另外,我很乐意囤积各种教材,毕业时不惜扔掉,花了高价邮寄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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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我系的老师对本学科有很多深刻的了解,他们上课时的讲解也往往很吸引人,课后我总是觉得充实,回味无穷,课堂笔记总是写得满满的。 但是老师提醒学生们上课时间有限。 不说内容就必须研究教材。 当然,这样的要求真的能做到的同学很少。

我记得我在大学一年级的前期学习了民法总论。 由于首次包含专业课,加上民法总论抽象模糊,老师讲课很棒,下课后也不得不产生疑问。 那时,每晚都咬着民法总论的教材。 当我们逐一克服民事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行为、形成权、物权行为等陌生抽象概念时,其顿悟的穿透感最为美妙。

那学期我几乎每天都认真研读教材,在自己认真学习民法总论后,到了下一学期学习物权法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民法功底比其他同学好。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关于物权行为的理论,老师问:“合同无效后,承认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国家该如何主张权利恢复呢?” 我马上大声说:“不正当地获利! ”。 老师在远处看着我大声回答。 “是的。 不正当地获得利益。 物权上不能返还请求权。 ”一唱一和,在知识的冲击下得到老师的首肯,那是我大学最快的意义瞬间之一。 其实对于本科生来说,物权行为理论很难理解,即使老师讲完了,真正理解的学生也很少。 那时,我没怎么参加活动。 每天看教科书的对应章节,看完厚厚的书理解真的会提高自己的学习热情。

我的学习经验告诉我,静下心来看教材其实是法学学习的最主要方式,“修行在个人”。 当一个人阅读教材时,通过对自己的理解,消化了所有你可能没有注意到或不理解的知识难题,法学思维、学科体系在心中逐渐生成。 可以说,在自己阅读教科书的过程中,醍醐灌顶了我理解法律的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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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学院的教材,实际上多是平时的沉默寡言,就像一碗没有小菜的大碗饭,虽然够充饥,但枯燥无味,很多同学自己吃不完。 偶遇或公认的佳作,其编撰者往往在平淡的主食中增添美味的佐菜,颠复我们对教科书的印象。 像这样的教科书,有的穿破窠臼,有的自成一体,有的条理清晰,有的鞭挞不堪,有的语言优美,个性飞扬,我都很想把它推荐给同学和弟妹。

大民法总论课老师选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崔建远教授主编的《民法总论》,至今认真读了三遍。 该书印象最深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一章,在撰写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时,突破了传统教科书中所谓的“权利-义务”的简单构成模式,在更广阔的视野下,在“权利-义务”之外展现出了更多民事法律关系的积极内容和民事法律关系的消极内容。

本教材总结了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具有有机性,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不仅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而且除了权利和义务这一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外,法律关系还包括功能、权限、期望与屈从、不真实的义务、负担等非常规要素。 即使把所有这些因素结合起来构成一个法律关系的全部内容,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描述特定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但是,这许多要素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联结在一起的。 ’1

这种宏观的、深刻的、开放性的知识论述,很快颠覆了我在阅读法理学教材时所留下的法律关系内容仅限于权利义务的刻板印象。 我当时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今后读的几部民法教材中没有人这么深刻。 日后写论文的时候,我大谈“形成权-屈从”的理论,和同事交流了霍菲尔德的“基本法律概念”。 感谢这本教材给我们留下的开拓思路和深厚的基础。

除此之外,这本书在行文上也很有风采。 例如,关于“权利”,本书写道。 “我认为权利是法律工作者描述世界、认识世界、表达世界、改造世界的法律技术工具。 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权利,是因为我们可以用《权利》这个法律、技术、结构,像庖丁解牛一样分解这个复杂的世界,清晰地描述世界,认识和表达世界,最终通过权利、义务的合理安排有效地改造世界’我喜欢这个个性的文字,我读过一遍又一遍这一段对权利的说明。 这本书没有像传统教科书那样给出无聊的规范定义,而是用个性化的开放式语言连接所谓的“语义力说”、“利益说”、“法力说”。 读了这一节,我相信比起记住任何规范概念,你更了解权利是什么,权利是为了什么,以及权利如何实现那个目标。 这是一本我心中的好教材,它将读者引向理论的深处,挖掘学术的真谛,不仅让学子轻松浏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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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教科书对于构建某科知识体系,奠定法学基础,培养学术兴趣非常重要。 本科生经常搜索各类书籍,以求找到适合自己的佳作。 在那之后,读了很多。 我也时常混进知乎、豆瓣等平台,回答一些问题,推荐一些书。 我读过很多法学专著推荐高评价、高收藏的文章。 这些书单往往追求“多而齐”,有的列出民法几本、刑法几本之类的,说“这几本都行,你自己选吧”,有的标题是“法学专业各科必读” 要学好,就意味着希望后辈们更加努力地阅读。 关于这本书在内容、语言、阅读体验上有什么区别,几乎没有详细的讨论。 我其实严重怀疑他们在推荐某本书的时候自己是否真的读过,在说好坏的时候是否真的比较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昊副教授发布了《民法阅读目录》。 其中刊登了近百种文献,所幸分为不同等级,在尽量考虑读者需求的情况下,其质量最为上乘。 但还是太简单太直接了,大家都不知道书单上每一本书的内容都得到了表达,不知道语言风格和实际的阅读体验。 而且这封信偏重学术,不适合根据大家的需要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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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每个人的学习时间是有限的,所以阅读没有胃口的教材可能会导致对某个学科失去兴趣。 另外,因为有很多某一科的教科书,所以比较和阅读进行选择是一件很花时间的事情。 这就是想帮助后辈们比较各种各样的教科书的初心。 我可能还不能给出某个学科用哪种教材最好的确切答案,我会详细列举装帧设计、内容编排、语言文章、易读性的差异,供大家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

但是,为了详细评价各科的教科书,有必要知道民法、刑法、法理、行政法、经济法、民诉、刑诉、知产等各科出版了什么样的教材。 这需要我做第一阶段的工作,整理各出版社已经出版了哪些法学教科书。 许多学生的法学教材包括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马工程》、《红宝书》、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学阶梯《黄皮书》、北京大学出版的《博雅蓝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蓝皮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虹本》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系列

北京大学出版社

《博雅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系列

法律出版社

普通高等教育法学规划教材》系列

同一系列当然有相似的出版、创作风格,因此整理各出版社出版的书目本身也有所贡献,便于明确哪些书目可供选择。 这一阶段的任务已经开始,以下主要法学教科书出版社将出版哪些系列教科书策划,详细列举每个系列包含哪些书目,并进行简要概括和定位。 以前介绍过法律出版社的《黄皮书》系列和《入门笔记》系列,其他出版社的整理将陆续进行。 当然,随着定位的推进,我们不再局限于法学教科书,法学学术和实务系列也进入了视野,这是在完成法学教科书评估之后的事情。

这篇文章作为《法学教科书审定系列》的前言,献给在法学专业努力的后辈们。 请关注本系列的后续文章。

[1]崔建远等编: 《民法总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3版,第84页。

[2]崔建远等编: 《民法总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3版,第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