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私法中构成法律规避应该具备的条件是,法考国际私法重点整理笔记

在国际私法中构成法律规避应该具备的条件是,法考国际私法重点整理笔记

2020年法考考试圆满结束,准备21年法考的学生们也开始了法考备考之旅。 为了让大家尽早准备报考,中公法考网整理了三国法报考点。 希望大家的应试准备工作顺利进行。 为您介绍2021法考三国法易错问题的考点。 保障措施

根据我国《保障措施条例》,进口商品数量增加,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重大损害或者重大损害威胁的,可以进行调查并采取保障措施。

(一)保障措施适用条件1 )进口商品数量增加

进口数量的增加是指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或者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

2 .损害

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受到重大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3 .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注意】

(1)两种对策可以针对不公平的贸易行为,保障措施可以针对公平贸易。

)2)两种对策为“实质性损害”,包括损害、损害威胁、阻碍三种状态。 保障措施是“重大损害”,只包括损害和损害威胁两种状态。

(二)保障措施调查保障措施调查程序与两项对策调查程序基本相同。 区别如下。

)商务部在调查保障措施时,可以作出初裁决定,也可以作出终裁决定。

)2)我国目前没有规定决定对商务部保障措施提起行政诉讼,没有司法审查程序。

(三)保障措施1 .临时保障措施

有明确证据表明进口商品数量在增加,如果不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将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害,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做出初审决定,采取临时保障措施。 临时保障措施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

2 .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终裁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从而给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限制数量等形式。

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四年,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十年。 保障措施实施时间超过一年的,应当在实施期间内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逐步放宽。 措施实施期限超过三年的,商务部应当在实施期间内对该措施进行中期复审。

【注意】

与两反措施一样,保障措施也包括征税; 与两种对策不同,保障措施中不包含价格承诺,但有数量限制。

【演习问题】进口到中国的某化工产品2015年中国市场份额较2014年有较大增长,调查显示,两年进口总量持平,但给生产同类产品的中国产业造成严重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以下哪个是正确的? ( 2015年卷一第43题) ) )。

a .受损的中国国内产业可以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

b .受损的中国国内产业可以向商务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

c .此类化工产品进口数量没有绝对增长,因此无法采取保障措施

d .此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可通过价格承诺避免实施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