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正式施行 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废止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正式施行 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废止

北京1月2日,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中国进入民法典时代。 同时废止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民法总则。

为了切实推进民法典的实施,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前7件司法解释,并与民法典同时实施。 对于离婚后,孩子和谁在一起、网名是否受到保护、老人遗产如何分割等热点民事法律问题,民法典和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呢?

最高法近日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读,注重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文明建设。 民法典明确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虐待和遗弃。 如何认定“虐待”? 在司法解释中明确了。 最高法副院长贺小荣表示:“在反家庭暴力法中,基于家庭暴力,将持续性、定型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鲜明价值观。”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分析说,诉讼离婚时,如果有家庭暴力行为,法院应该判决离婚。 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受害者肯定会得到更高的赔偿。 所以,这些可以说是反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层面的重要线索。 ”

司法解释侧重于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贺小荣举例说:“比如,在法定情况下变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进一步细化新监护人提起离婚诉讼的规定,依法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诉讼中,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和财产分割是最主要的争论焦点,对年满2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要求直接抚养,可以优先考虑的情况是,要么做了绝育手术,要么失去了生育能力。 随着孩子生活时间的延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但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等。 另外,也必须尊重孩子的意志。 贺小荣说:“在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纠纷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尊重8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将表达真实意愿的年龄从10岁降低到8岁。”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老人有能力照顾子女的,可以考虑作为父亲或者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法院支持父母协商轮流直接抚养孩子。 朱巍说:“在有利于保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可以协商轮流直接抚养孩子。 比如,今年和你,明年和我,或者假期里和你玩,平时和我,这个探视权和监护权融合在一起,这个做法还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

近年来,发生了孩子是否是亲生孩子影响离婚诉讼判决结果的事件。 根据司法解释,父母向人民法院请求否认或者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证明,另一方无相反证据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或者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主张成立。

对于将孩子的姓随意改成继父或继母的姓而引起的纠纷,司法解释也回应说:“即使换了名字也不能不支付抚养费,但为了平衡,法院会下令恢复原来的姓。” 朱巍说。

在生活中有人对离婚很执着,协议离婚时声称不在乎财产后,就分割问题提起诉讼,朱巍提示。 “民法司法解释也是实际说的。 对离婚分割财产后悔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但订立协议时未被发现有欺诈、胁迫情形的,即使不公平,法院也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和家庭拥有的财产越来越多,继承纠纷也越来越多。 贺小荣表示,此次修改继承篇司法解释重点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遗产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除继承人外,对被继承人多赡养或者依靠被继承人赡养的,应当分门别类,引导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互助互济的良好风气他说。

司法解释切实尊重遗嘱者的真实意愿。 贺小荣举例说:“比如,实际上以公证方式制定遗嘱后,遗嘱人因重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再次制定公证遗嘱的,为了保障遗嘱人处置自己财产的真实意愿,此次民法典继承篇删除了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我们在修订整理中亦会废除《如有公证遗嘱,以最后设立的公证遗嘱为准》的条文。 ”

为确保遗产顺利分割,民法典继承篇新增了遗产管理员制度。 贺小荣分析说:“为了使该制度能够有效对接和实践,可以在司法解释相关条文中增加规定放弃继承人继承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者展示,保障遗产管理者制度的顺利运行。”

民法典的最大亮点是人格权独立编纂。 一些以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权利在民法典中得到了体现。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有网络、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人们不仅有实名、实名、笔名、艺名,还有网名、微信昵称等。 随着民商事活动的多样化,社会主体应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越来越多。 最高法在人身损害赔偿等人格权纠纷相关的司法解释修改中增加了部分案件依据和赔偿范围。 贺小荣表示:“将增加语音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等民事案件的案由。 人身损害的内涵和赔偿范围,即生命、身体和健康等物质人格权受到侵害,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增加规定死亡自然人的近亲属将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保护对象调整为“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