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计划向公司借款100万元买车,并于2019年9月办理了手续。 企业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每人董事长100万
信贷:银行存款100万
总经理与公司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该经济事项涉税风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财税【2003】158号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向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该纳税年度结束后未归还,也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个人投资者的股利分配,“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在本通知中,请注意纳税年度。 从1月1日~12月31日的自然年开始被称为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向所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该纳税年度结束后未归还,也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个案中董事长借款买车用于生产经营的,其未还的债务视为企业
董事长必须接受个人所得税=100万x20%=20万
)2) 《税收征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扣缴、应收账款,不收税的,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并对扣缴义务人处以未扣缴、应收账款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企业是扣缴义务人,董事长是纳税义务人。
50%以上3倍以下罚款,即处以10万以上60万以下罚款,取最小值10万,意味着对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
)3)罚款10万能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吗? 不扣除,必须提高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10万x25%=2.5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单位或者个体雇主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免费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面向社会公众的除外。
将增值税视为销售的风险。 企业向董事长无偿借款的,也应当与销售贷款服务一样,自借款之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100万同期贷款利率x期限x增值税税率。
什么是税收计划? 对于一个结算行为带来的涉税风险,如何规避风险? 在风险产生之前必须找到计划的线索。 刚才的法律条文一是以时间规定纳税年度内,二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进行规定。 一个切入点是借款时间,如果是临时花钱,尽量在纳税年度内还钱; 另一种情况是缺钱而超过纳税年度,这种情况下作为个人投资者不能借款。 可以避免作为个人投资者的条件,从而避免涉税风险。
通过案例分析,纳税筹划是什么? 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合法安排纳税主体的涉税事项,最终降低涉税风险、减少涉税负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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