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专升本,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2021

2021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专升本,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2021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 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429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办学地址: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五四大道19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委书记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根据本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编制专升本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公布。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普通

计划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招生计划

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

小计

1

英语

12

2

1

15

2

新闻学

12

2

1

15

3

工商管理

13

2

1

2

18

4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

1

1

3

15

5

制药工程

9

1

5

15

合 计

56

8

4

10

78

第四章招生条件

第六条招生对象

江西省普通高中高等学校毕业生可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或取得毕业证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江西省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 .外省普通高中高年级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第7条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 .接受高等教育期间未受到上述纪律处分,或者受到纪律处分但在申请前解除处分的。

4 .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未受到上述纪律处分或者受到纪律处分但在报名前解除处分的。

专业考生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当符合专业规划规定的条件。

1 .脱贫家庭招生计划。 为了摆脱贫困,高职毕业生。

2 .获奖招生计划。 学生在高职在校期间获得了以下奖项之一。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获得全国技能大赛单项赛前十名、全国职业大学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大学技能大赛一等奖的。 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国家级银奖、省级金奖的;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3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除招生计划。 高职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的,参加我院组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本招生专业,成绩合格。 具体方法请参考《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录取办法》。

第八条考生报读本科专业,应按高职所学专业对应的本科专业报读,具体参考《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

第五章合格规则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各项规定,招生录取和数据上报等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系统进行。

第十条省教育考试院按平行志愿原则投档后,对投档到院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 总分相同的,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科目优先,再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科目由高到低排序。 平行志愿录取后,如计划有空缺,实行招生志愿录取,录取办法参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脱贫家庭学生、获奖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实行本考试免试计划单列政策,未完成的净空计划在普通计划文件下达前调整为“普通计划”。

第十二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用按以下规则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阶段性报名人数排名,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报考该院的考生。

倾斜志愿录取后,如计划有空缺,实行招募志愿录取,录取办法参照倾斜志愿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录取完成后,学院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录取后公布。 本合格通知书将按考生申请中填写的“合格通知书发送地址详细地址”统一发送。

第十四条符合合格条件的考生,合格后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要求退还材料。

第六章入学、学籍、学历

第十五条被录取的考生应当持普通高职毕业证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本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评估入学资格。 不合格者,在入学资格被取消之前,由大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情况处理。 发现虚假者,一经调查,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本生升学入学后,编入本科三年级报考专业进行本科阶段学习。 经学籍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登录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

第十八条本生升学期满,完成规定内容的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上显示“在本校XX专业本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学费、住宿费、奖励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本学生专升本按照所录取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享受统一招生相同的待遇。 缴费标准详见《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专升本学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第二十条我院根据国家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帮、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从事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本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五四大街199号

3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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