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孺皆知的“三纲五常”,估计没几个人真正明白什么是“三纲”

妇孺皆知的“三纲五常”,估计没几个人真正明白什么是“三纲”

前言:“三纲五常”思想在汉代以后,特别是经过宋明理学的普及和推广,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代名词。 因此,在近现代历史思想文化的历史进程中,“三纲五常”思想一时间作为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被完全批判和扬弃。 人们在谈论中华传统文化的态度时,喜欢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那么要去除什么呢?

什么是“三纲五常”? 以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与仁义礼智信的“五常”齐名,称为“三纲五常”。 今天,随着对这一多年中华传统的客观、全面、深入的研究,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寻求和弘扬“穿越时空、跨越国家、富有永恒魅力、具有现代价值的文化思想”。 人们信口开河地说那就是这个“三纲五常”的思想。

特别是学理上认识“仁义礼智信”五常,不仅是精华而非糟粕,而且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等得到充分肯定和弘扬。 但与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三纲”思想,却一直回避,或者尽量往好的方面去解释和认知,无法给出满意的答案。 我认为在讨论和研究中华传统文化的时候,不能回避对“三纲”思想的认识和评价问题。

“三纲”的提出作为儒家的“三纲”概念首先由汉代大儒董仲舒提出。 他说:

“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阴阳之道。 君为阳,臣为阴。 父为阳,子为阴。 夫为阳,妻为阴……王道三纲,求之于天。”

从董仲舒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把“君臣父子夫妇”归纳为“三纲”,但从定义的角度来看,董仲舒的这句话并不能作为所谓“三纲”概念下的定义。 那么,以以下定义的形式定义“三纲”的概念的,是东汉时期班固编纂的书《白虎通义》。

“什么是三纲者? 君臣、父子、夫妇也……三纲是什么? 明里暗里指路。 阳阴而成,阴为阳而有序。 因为刚柔一致,六人是三纲。 ”

由此可见,“三纲”的原义或本义是由君臣、父子、夫妻形成的三组关系的存在,三组关系涉及六人。 为什么把这三重关系称为“三纲”呢? 董仲舒和班固都认为那是因为它们与阴阳之道相似,但阴阳之道的本质规律表明它们是相互依存的,不可分离的。

解放“纲”现在必须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纲”这个字代表这六个人形成的三对关系? 所以,“纲”是什么? 班固引《礼纬含文嘉》曰:

“纲者,张也。 ”

其实这个定义只是强调了“纲”的作用,不能被视为对“纲”意思的解释。 它告诉人们,只要引用其纲要,万众瞩目就会展开。 我们熟悉的成语“纲,举目”就是这个意思。 《说文解字》对“纲”的解释才是它的真谛,《说文解字》说:

“绳之以法。 ”

而“纮”就是网的大纲。 所以,“纲”的意思是提网的总绳,比喻事物最主要的部分。 于是,我们可以按照这个本义来分辨“三纲”。 本义上的“三纲”是指君臣、父子、夫妻这三组关系是全社会一切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具有纲要的性质和功能。 换句话说,只要抓住这根“绳子”,其他一切社会关系就能理顺、打开、搞好。

由此可见,这只是强调这三组关系比其他关系更重要,并不涉及相对来说哪个更重要的问题。 具体来说,从上述“三纲”的定义中,无法理解君比臣、父比子、夫比妻更重要的意思。 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其实,我们可以看到,汉人总结的儒家“三纲”内容,只是孔子和孟子的相关总结的增减。 具体来说,孔子提到了《三纲》中的二纲,即君臣和父子。 孔子说:

“君臣臣,父子俩”。

孟子总结的“五伦”比“三纲”多两个。 孟子说: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孔子的意思是君如君,臣如臣,父如父,子如子。 具体会变成什么样? 孟子更具体地说,就是“父子有父母,君臣有义,夫妻有别”。 “有父母”是指父母子女各“慈孝”,“有义”是指君臣各“仁敬”,“有别”是指夫妻各“和顺”。 《礼记》的《父慈子孝,夫义妇听,君仁臣忠》,《大学》的《人之君止于仁,人之臣止于敬,人之子止于孝,人之父止于慈》,也是如此。 从具体定性可以看出,他们的论述还是符合人性的对待,其中没有相对双方一方以另一方为中心的问题,而是侧重强调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孔孟释《三纲》从儒家对各种在社会关系中起重要作用的人的责任定性来看,是一种人性化的对待。 也就是说,从人性的角度分析君仁臣敬、父慈子孝、夫与妻柔的规定,也可以体会其正面和积极的意义。 也就是说,他们这样的规定是沿着“路”的,是符合的。 事实上,先秦儒家传统中对“道”的维护与坚守始终如一。 孔子说:“大臣之人,以道为君。 不可则止”,孟子直言“君视臣如手足,臣视君如心腹。 你视臣如犬马,臣视你如国人; 你视臣如土芥,臣视你如寇仇”。 “道不从君,义不从父”,是儒家坚持的原则。 通俗地说,从任何方面来说,原始的“三纲”思想都有很大的合理性,如果是这样,就不能否定它。

改变孔颖达《礼记乐记》疏引《礼纬含义嘉》“三纲称你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命题正式提出,由此改变了孔子和孟子的思想和“三纲”本义所体现的意义和精神。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中的“三纲”和“三纲者”是什么? 君臣、父子、夫妇也”,《三纲》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们讨论的重点不一样。 前者是强调君、父、夫“纲”对臣、子、妻的地位和作用; 后者是强调君臣、父子、夫妻这三对关系在其他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即使从“有义”、“有父”、“有别”等层面来讨论“三纲”,也绝对读不出一方是另一方的“纲”的意思。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思想显然一方比另一方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这样容易导致构成关系的双方失衡。

也就是说,这样一来,原本双方是相对关系的东西就有可能异化,使双方蜕变为绝对关系,或者说是单方面的祸根在内在地种下。 “纲”这个概念可以用所谓的正面解释来界定,比如“代表性”“规范性”“示范性”“示范性”“指导性”“带头性”等等,但是,上述意义上的“三纲”思想的异化和蜕变的可能性这里想说的是,如果把“纲”理解为“范本”等意思的话,“你是臣纲,父亲是子纲,丈夫是妻纲”这一“三纲”的思想性质及其作用就会得到积极的体现。 通俗地说,只要上面的你起到模范作用,下面的大臣就能做好。 父子和夫妇的做法是这样类推的。

结语暂且不论,古人提出的“三纲”对我们今天的社会有很大的启发。 当今社会的“君臣”关系离我们越来越远,但这种关系如今已经悄然转变为“上下”层面的关系。 因此,儒家在“三纲”中所建构的社会秩序、规范,可为当今社会人与人的交往、交往提供参考。 但是,我必须重点说明的是,今天,我们把“纲”理解为“主”更合理。 也就是说,这种解释削弱了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的依赖性、服从性。 一句话,削弱了这一“三纲”思想的极端不平等性。 然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思想,是以“阴阳”理论为基础的,所以原本只具有自然属性的“阳尊阴卑”“天尊地卑”观念在社会人事中应用后,就非常容易发生这种现象,相反